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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访问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4-06-1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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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74日—82日,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农药减量化数据不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药减量化数据不实。2021年全市农药使用量调查监测时未将小麦、玉米、大豆使用的拌种剂(种衣剂)和除草剂调查统计在内,农药使用量统计失准。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根据《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使用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植药械函〔202348号)要求,及时将小麦、玉米、大豆使用拌种剂和除草剂纳入农药使用调查范围,确保农药使用量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目标任务

小麦、玉米使用拌种剂、除草剂纳入农药使用调查范围,确保农药使用量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五、完成时限

2024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督促指导各县区对照整改要求,深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各县区均制定了《2023年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被调查农户进行了登记造册、签订了农药调查承诺书,开展了农药调查方法专题技术培训,并将小麦、玉米、大豆使用拌种剂和除草剂纳入了农药使用调查范围,指导农户如实记录了农药使用情况。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611日至20246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5555931

电子邮箱:bznw@163.com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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