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71122858U/202409-00028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答复的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12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
王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化养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正如您所说,我市当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独生子女家庭占比较大,老人养老问题日益增长。您提出的3条建议都很好,我们很受启发,有些工作我们已经开展,现将我们工作开展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一、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近年来,我市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保障机制,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完成编制《亳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专项规划》,起草《养老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亳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2023年发布市级养老服务清单,主要内容涉及到高龄津贴、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人交通优待等20个服务项目。对分散在民政、人社、交通、卫健等部门的为老服务政策项目进行整合,明确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怎么服务、由谁提供服务,便于老年人按图索骥,精准享有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
二、大力推进社区老年助餐服务
2022年起,我市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吃饭难”问题,通过科学布点、加大投入、有效监管,着力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味美、价廉的助餐服务,让老年人吃得“暖胃”更“暖心”。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依托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社区(村)级养老服务站、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等现有存量设施,通过改建、整合、增加助餐功能等方式,建设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为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根据人口密度和流动情况,科学布点建设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并根据老年人年龄状况、身体能力、困难程度,对老年人给予助餐补贴,涡阳县和谯城区对60-69岁、70-79岁、80岁以上老年人,分别给予每餐1元、2元、3元助餐补贴;对60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重度失能老年人给予每餐3元助餐补贴。利辛县对60岁以上老年人给予每餐2元助餐补贴。蒙城县对80-89岁、90岁以上老年人分别给予每餐2元、4元助餐补贴。2024年,全市共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235个,开展助餐服务129.8万人次。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餐补贴1—4元,共发放助餐补贴288.7万元。
三、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一是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高龄津贴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80—99岁每人每月3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惠及我市80岁以上老人14.1万人,2024年以来发放高龄津贴2982.3万元。二是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等方式,优先对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量身”改造,为居家生活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出行、洗澡、如厕等方面便利。2024年,在完成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将改造对象适度拓展到低保对象中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继续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5462户,截至目前已完成3110户,完成率57%。
四、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
一是在农村地区选择留守老年人多、居住较为集中且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村设立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探索“村部食堂+”、“养老服务站+”等多种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二是将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探视走访与农村助餐服务紧密结合,通过“饭前点名”动态掌握村里特殊困难老人情况,对未到助餐点就餐的老人开展探视走访。
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环境,让他们安享晚年,是我们的光荣使命,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目前我市居家养老工作的任务还很重,困难还很多,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努力。您提出的建议很具有指导性,我们会认真借鉴、补充不足,作为我们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同时真诚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8-5539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