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734987449Q/202407-00046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兴华解读《关于开展2024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日期 | 2024-07-09 |
2024年2月7日,市科技局印发了《 关于开展2024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问:2024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哪些类别?
答:2024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创新平台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科技重大攻关项目等5个类别,其中: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科技重大攻关项目按照揭榜挂帅的方式实施。
问:申报2024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答:基本条件主要包括:1.申报单位应为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亳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等。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技术装备等条件和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记录良好。3.研发投入较上一年度须为正增长,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能力。4.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当年新成立的除外)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上年度所得税都为零的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5.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无违法违规等诚信问题。6.申报的项目未通过其他渠道取得财政性资金支持。
问:支持强度方式有哪些?
答:给予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创新平台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科技重大攻关项目分别按照最高40万元/项、20万元/项、20万元/项、20万元/项、60万元/项予以支持。
问:如未完成项目约定的任务和目标如何处理?
答:如未完成任务书约定的主要任务和绩效目标,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是项目撤销的,项目承担单位须返还已拨付的全部财政资金。二是项目终止和结题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主持人委托具有本省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已使用经费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须退还结余的和使用不合理的财政资金。项目撤销或因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主观过错导致项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处理。
解读机关:亳州市科技局
解读人:李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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