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的通知
亳政办〔202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亳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特色做法清单》随文印发,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推深做实我市特色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亳州经验”。
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4日
亳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切实提升市场主体信心,推动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周六政企面对面解难题机制
结合“四下基层”活动,由市、县(区)领导每周六上午与企业面对面解难题。提前向社会公示,企业自愿报名参加,不筛选、不回避、不阻拦。市、县(区)领导面对面接待企业,听取意见、了解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及时解决;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明确办理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由属地录入“省为企服务平台”跟踪办理;必要时,由市、县(区)政府专题研究办理,对“说不”情形的,实行提级办理。每月根据企业反映问题数量和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问题或共性问题,由市、县(区)领导带队赴企业现场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推动“一类问题”解决。
二、建立周日项目要素会商协同办机制
原则上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在周日召集,采取会议和走进各载体、开发园区、项目建设工地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项目要素会商,研究解决省重点投资计划、省集中开工动员、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民间投资等重大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中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推动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再优化,精简“拿地即开工项目”流程,推动实现更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图审合格证“五证”齐发。推行工业建设项目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的“三个一”联合验收模式,切实提高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推动工业建设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
三、建立“办不成事”问题提级办理工作机制
通过“省为企服务平台”“周六政企面对面解难题”“周日项目要素会商协同办”活动、民营企业家恳谈会、“码上监督”平台、联系包保走访等多种渠道收集企业诉求,按照企业属地、部门职责实行双向交办。承办单位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首次交办问题1日内与企业联系,3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对交办1次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发出“黄牌提醒”,对交办2次仍没有进展或跨部门、跨层级、历史遗留等复杂问题,按照《亳州市涉企“办不成事”问题提级办理工作机制》,由市营商环境办汇总后,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牵头办理,确保涉企事项“见事建档、闭环办理、事毕销号、合理诉求百分百满意”。
四、建立健全“全程帮办代办”机制
在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的基础上,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专窗。组建专职帮办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从项目准入、企业拿地、规划建设、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到投产的“一对一”全流程、全覆盖无偿帮办代办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完成后,由企业对项目帮办代办人员服务时效、一次性办结率、服务态度等进行打分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帮办代办人员考评的依据。
五、建立“有呼必应”机制
在全市范围内公布涉企服务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服务事项和手机号码,方便企业在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拨打咨询。各负责人对企业诉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呼必应”、限时答复。对答复或办理不满意的,企业可直接向市营商环境办投诉。
六、设立融资服务窗口
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开设融资服务窗口,专门收集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前台提供政策解读、首贷咨询、业务登记、联系对接、融资全流程跟踪反馈、投诉等服务,后台依托“亳州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渠道,将企业融资需求推送至有关银行和市营商环境办,银行在接到业务后,1日内与企业联系,3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实现前后台受理审批无缝衔接,切实提升融资效率和便利度。企业对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不合理要求,可直接向窗口投诉反映,转交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亳州监管分局核实查处,结果及时向企业反馈。
七、强化企业欠款清理
全面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对欠账未还的失信部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限制相关资金支持、取消相关评优评先资格并纳入营商环境绩效考评。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严格执行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招商引资奖补政策,经审核后,该兑现的按合同约定及时兑现。开展招商引资和奖补政策清查行动,不合理的要及时废止或优化,无预算资金的激励政策予以取消。
八、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
推进执法体系规范化,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执法活动清单化,施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每年动态更新公布行政处罚事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等清单。探索建立亳州市执法检查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九、主动开展为企服务“六找一接”活动
开展为企服务“六找一接”(找政策、找市场、找订单、找人才、找员工、找资金、产销对接)活动,帮助企业精准进行要素对接。抓好各类惠企政策落实,加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力度,帮助企业“找政策”;借助“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帮助本地进出口企业“找市场”;帮助中小企业利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引导企业开辟线上销售渠道,帮助企业“找订单”;通过开展“‘亳’揽英才 智汇药都”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才招引、培养、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找人才”;通过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摸排、校企对接“2+N”系列招聘等活动,帮助企业“找员工”;通过组织银行机构常态化开展金融“五进”、银企对接等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帮助企业“找资金”;分行业常态化组织产销对接会,帮助企业“产销对接”。
十、进一步营造为企优环境浓厚氛围
在市级媒体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开展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营商环境专题访谈,采访报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先进典型,深入宣传解读各类惠企政策,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滚动播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损害营商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畅通“码上监督”、营商环境监督专线等举报渠道,全面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做到有线索必追、有案必查、违法违纪必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附件: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特色做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