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版)》等文件精神,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安徽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细则》(皖教基〔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进行了整体设计。与之相配套,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0年12月29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24号)。为确保劳动教育在全省中小学落地落实,省教育厅研制了《安徽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劳动教育是新时期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劳动教育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专业性比较强,提高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的质量,须加强规范要求和专业指导。
作为皖发〔2020〕24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实施细则》把劳动教育贯通中小学各学段,重点是解决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教什么、怎么教、如何保障教好学好”等问题,在全省全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推进的中小学劳动教育,形成一体化、螺旋式递进的实施体系,积极探索具有安徽特色的中小学劳动教育模式。
三、文件起草过程
研制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广泛调研。2021年11月组织对各地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情况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二是系统论证。2021年12月-2022年2月期间对中小学劳动教育发展趋势、相关法律法规、地方已出台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对当前中小学劳动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相关重点与要求、路径与方法、保障与实施等主要政策举措进行充分论证。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文件初稿。三是征求意见。文稿形成后,2022年3月先后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部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中小学校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4月,《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版)》颁布后,对照新课程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细则》文稿,经省教育厅政法处合法性审查并报请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7月28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实施细则》对中小学劳动教育的目标与原则、重点与要求、路径与方法、保障与实施等予以明确要求,目的是确保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大行动”,推进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针对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和普通高中五个学段,组织实施不同层次的劳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提升学生个人价值。
《实施细则》中要求,1-2年级学生以简单的家庭劳动和班集体劳动为主。具体为指导学生学习简单的家庭劳动,如个人物品整理、清洗、客厅打扫和垃圾分类等;学校适当安排学生参加班级集体打扫劳动;老师要热心教学手工制作,引导学生关心身边的动植物。
3-4年级学生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一是指导学生进行家居清洁、收纳整理、学做简餐等劳动,使学生一年学会1-2项生活技能,培养家庭责任感;二是指导学生通过校园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处理、绿化美化维护等劳动,增强公共服务意识;三是让学生体验种树、养花、做手工等生产劳动,开始学会与他人合作,珍惜劳动成果。
5-6年级学生在3-4年级学生劳动教育的内容上,增加了社区公益劳动。学生在家庭劳动中除要学会生活基本技能外,还需增强自理能力和家庭责任感;学生在参加校园各类劳动外,还需适当参加社区组织的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不断增强公共服务意识。
7-9年级学生教育劳动应涉及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服务性劳动等方面,在以上3个阶段的劳动教育基础上,学生要体各类传统工艺制作过程,尝试对器具、家具、电器的维修,参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体会用所学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形成初步的职业规划意识。
普通高中学生应注重丰富职业经验,通过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培养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社会的情怀。学校在持续指导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外,还需指导学生从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中,自主选择1—2项生产劳动,亲身经历完整的劳动过程,培养创新能力,增强职业生涯意识。
六、创新举措
(一)拓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路径。结合我省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际及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将研学活动纳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路径,通过在研学活动中嵌入劳动教育内容、创设劳动情境和体验劳动的机会,引导中小学生在活动中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形成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二)发掘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要素。鼓励各地各校立足安徽省情,突出安徽特色,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自然资源,在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探索开发具有安徽特色的劳动教育项目。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城乡结对、创建城乡学校劳动教育共同体、创立劳动教育联盟,促进城市和农村学校在劳动教育方面资源互补、优势互补,互相帮带、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建共享,创新劳动教育模式,激发区域劳动教育活力。
(三)强化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保障。针对当前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明确课程、师资、激励、条件、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强化协同,指导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动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教育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协同实施机制,形成教育合力。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切实解决中小学劳动教育“虚化”“弱化”等问题,《实施细则》从课程、师资、激励、条件、安全、协同等方面予以保障,全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建设实践导向、理论支撑、五育融合的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构建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二是建立满足需求、专兼结合并具备理论讲授、训练带教、实践指导能力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三是通过学生劳动评价、劳动教育成果评选等激发学生参与劳动的热情,激励教师持续性从事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和实践探索。四是强化劳动教育场所、设备、资金等保障。五是建立安全管控机制,分级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安全责任。六是建立协同实施机制,形成共育合力。
政策发布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政策咨询部门: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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