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对市交通运输局(含: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码上巡察”网络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接待窗口:
市委党校1号学员楼105室(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699号);
(二)联系信箱:
市委党校南门、东门(巡察组驻地)及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市交通项目中心、市交通安全应急中心办公地点)、谯城区希夷大道运输商务办公楼门前(市运管中心、市县乡公路中心、市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地点)、谯城区光明西路明珠花园旁(市地方海事中心办公地点)、谯城区亳涡路鲜活市场南侧(市交通局督查支队办公地点);
(三)电子邮箱:
亳州纪检监察网(www.bz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第二巡察组信箱”,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栏目“市委第二巡察组信箱”;
(四)举报电话:
座机:0558-2805898;手机:19956928677(只接收短信)。
“码上巡察”网络平台
信访受理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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