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亳政办秘〔2021〕67号),按照“市主导、县区实施”的原则,完成了2023年全市315家参评占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30日止。
参评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属地亩均办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市亩均办:0558-5555311
涡阳县亩均办:0558-7223719
蒙城县亩均办:0558-7626908
利辛县亩均办:0558-8812387
谯城区亩均办:0558-5522060
亳州高新区亩均办:0558-5180206
亳芜园区亩均办:0558-5582058
附件:2023年占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亳州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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