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第五批)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亳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为强化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据《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第五批)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经信主管部门按照《暂行办法》评价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企业特别是本地龙头企业申报,为我市申报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提供优质后备资源,各地推荐申报市级绿色工厂企业不少于5家。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申报企业要参照《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连同有关支撑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请各地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以上材料电子版(PDF)发送至bzjxjjnk@163.com邮箱。
二、市经信局将按程序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认定亳州市绿色工厂。
联系人:董永永 电话:5555880
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报告、基本要求评价表和评价指标评价表
2.2024年(第五批)亳州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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