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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阅读次数: 作者:网站管理员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1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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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经信委的有力指导下,我委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建设推进不断深入,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监管不断完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关于按时报送和公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亳府法[2018]32号),现将我委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不断完善各项清单的增减调整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将我委所有保留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规范办事程序和流程,方便企业办事。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结合经信委工作实际,制定了《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和《失职追究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明确决策事项,完善决策程序,充分发扬决策民主,明确责任主体,坚持权责统一,健全终身负责制。聘请知名律师为我委法律顾问,凡属重大决策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并执行了领导干部决策批示备案制度,实现决策过程有迹可查,保证决策过程符合程序规定,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三、加强制度建设

   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再发,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的情况。所发文件均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我委起草出台的《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亳州市支持新兴工业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实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和异议审查制度,并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报备率100%。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法检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9号)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明确市经信委为我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委专门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下发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纪要》,对我市煤矿安监机构建设、专项工作经费、购买中介服务等作出11项工作安排。市经信委先后开展了煤矿防汛和煤矿供用电安全检查、全市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煤矿“百日除患铸安”安全大检查和全市煤矿联合检查和互查等活动。2017年,市经信委共组织大检查3次,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35处,检查意见当场反馈给被查煤矿,目前,35处隐患全部得到有效整改。

   认真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市经信委牵头召开了4次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召开6次防外破专题会议,开展日常电力保护执法检查,排查出危害处高压线路安全隐患86处,提请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3处,一批电力线路下违章建筑、堆土、植树等得到有效整改。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配强执法队伍。全市从事煤矿安全监管和电力设施保护的工作人员按照省、市要求,参加了煤矿、电力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通过专业考核持证上岗。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2017年市经信委分别举办了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全市工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安徽煤监局领导和市安监局专家授课。通过系统培训,全市经信系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

   为规范县区电力设施保护行政许可工作,市电保办定期组织举办电保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工作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徽省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政许可文书的制作管理规定和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填写说明,亳州市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电力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等。通过培训,各县区电力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电力行政许可工作的重要性的理解,对业务办理流程和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需注意的重点更加清楚,为全面依法文明开展电力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要求及时受理、办理案件,不断充实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力量,确保案件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受理案件按时、高质量办结。2017年度,我委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有效化解信访案件。市经信委是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我市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改制、出让、兼并、破产、清算等任务。近年来,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不断,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因此,我委始终高度重视信访办理、化解工作,坚持按照全市信访联席会议的统一要求,选强配齐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信访案件网上受理,推行“阳光信访”。一是抓矛盾排查,一是抓积案化解,一手抓政策法规宣传,一手抓深入细致工作,使涉及企业改制、劳动工资、经济合同等问题的重大群访重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我委共承办信访案件5件,涉及信访人300余人,现已办结4件,余下1件正在积极办理中,目前访民情绪稳定。经过努力,妥善处置解决了各类信访案件,维护了全市稳定发展大局。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措施为基础,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规范、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一是坚持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委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坚持制度防范。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根据排查的廉政风险点,评估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作出廉政承诺,确保各项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依照程序不走样,办成事而不出事。三是坚持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财经工委、市审计局开展的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评估工作;配合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我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确保审计监督落到实处,促进我委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坚持内外监督。始终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编制岗位职权目录,绘制并公示权力运行流程图,强化内部监管,公开政务信息,实行政府事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加强法治能力建设

   (一)加强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并执行了《市经信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机关人员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定期在周学习例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支部学习会上学习法律法规,为机关干部征订普法宣传报刊、书籍,委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认真组织委全体人员参加宪法知识测试和党章党规知识考试。鼓励机关干部通过干部在线教育等渠道学习法律,推动委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一是对企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市经信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法律进企业”为载体,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满足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需求,依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集中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化解企业各类矛盾和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牵头搭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平台,完善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律培训纳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内容。2017年,组织举办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全面改善企业管理”专题培训班4期,全市800多名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为企业授课、宣讲,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理念、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三是帮助企业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规避企业法律风险。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用法治的理念和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司法局、律师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选派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处置涉法事项,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化解各类矛盾和风险。

   八、存在问题和2018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委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委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委履行职能更加规范有序,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系统深入,学习内容不够丰富全面,学习形式还较单一;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备,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针对存在问题,2018年我委将继续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普法培训工作。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全面系统地把法律法规、业务规章纳入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

   二是努力做好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特别是企业更多的了解掌握诚信规范经营、项目申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将现行的法律法规分解量化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明确责任,制定科学可行的评议考核办法,年终统一考核,不断调动和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记录行政执法过程,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以严格的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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