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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667931452C/202307-00018 组配分类: 其它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简明问答】关于提高2023年度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7
咨询机构: 归集科 咨询电话: 0558-55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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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简明问答】关于提高2023年度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7
咨询机构: 归集科
咨询电话: 0558-5571119
【简明问答】关于提高2023年度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15:33 信息来源: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1、这个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亳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为81498/年人。较2021年度已发生改变,按规定需及时调整公积金缴存限额。

2、这个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切实保障缴存职工权益。

3、这个通知有政策依据吗?

答:省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房改〔2005283号):“管理中心要及时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检查工作,核对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基本信息,审核缴存月工资基数,公布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4、这个通知中提高到的最高月缴存限额是怎么测算的?

答:结合2022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81498/年人),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12%测算,得出最高月缴存限额为:(81498元×3倍÷12个月×12%=2444.94元),建议将2023年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最高限额由2325元调整为2445元,职工所在单位以相应金额给予补贴。

想咨询具体内容怎么联系?

答:大家有不清楚的内容,可以打电话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号码是:055855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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