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28 08:36
文字大小: [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解决职工住房需求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至65万元。具体额度核定调整如下:

(一)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最低限额(市及市辖区288元,涡阳、蒙城、利辛276元)以上至5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二)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500元(含)至8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三)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800元(含)至10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四)夫妻双方(含单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1000元(含)至12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单职工55万元封顶);

(五)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1200元(含)至1400元,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六)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额合计在1400元(含)及以上的,核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双职工65万元封顶)。

正常月缴存额低于我市规定最低限额的,贷款额度核定时不计入夫妻月缴存总额。贷款额度的核定按近6个月正常缴存额(不含补缴)的平均数计算,且最后一个月的缴存额不低于平均数。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4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4413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558-5571116
  网站标识码:3416000043  网站地图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