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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质疑)

异议渠道

 

一、异议情形

(一)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二)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异议受理答复主体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异议受理答复工作。

三、异议受理答复平台

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9898/BZHY/login.aspx?),按照异议投诉办事指南提交真实合法齐全材料(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service_guide.html)。

四、异议答复时限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2日内在线答复异议事项。

五、有关要求

按照《亳州市公管局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异议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 亳公管〔2021〕28号亳州市公管局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异议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