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项目书面评标报告作出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应由谁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2.工程建设项目书面评标报告作出后,中标人应由谁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