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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两场联动”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质效

信息时间:2024-09-13 08: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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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施工现场的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信息不能够及时应用到公共资源交易环节,很难实现“两场联动”。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亳州市建立“两场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质效。

完善联动机制,以“制”建“联”。制定了《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现场和招标投标市场“两场联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标后监管第一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构建行业管理、综合监督、联合执法、问效追责“四位一体”的“两场联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压实建设单位标后监管第一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履约现场发现的问题,将可应用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处理结果反馈至市公管局,及时应用到交易现场,实现“两场联动”。

加大暗访力度,以“查”促“联”。制定了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联合暗访方案和建设单位标后监管第一主体职责履行情况暗访清单,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等单位开展常态化标后联合暗访。今年以来,开展标后联合暗访2次,印发暗访通报两期并上网公开,共暗访15个项目,现场下发整改督办单9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个,建设单位对企业共计罚款112万元,行业主管部门对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强化信用管理,以“信”筑“联”。制定了《亳州市公共资源场内交易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对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等经营主体的场内交易行为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对中标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并运用到招标投标活动中。今年以来,通过施工现场等问题反馈,共核查发现存在串通投标和虚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3个,涉及企业8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履职不规范2起;已行政处罚立案企业4家,并将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予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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