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争主体:
如发现招标采购文件中随意抬高投标人(供应商)资质等级、设置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业绩要求、技术商务条件及加分指标等行为,请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环节,及时向招标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隐形壁垒等不合理限制问题,依法提出异议(质疑)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主体与行政复议机关联系信息:http://ggzy.bozhou.gov.cn/fwzn/025005/admin_supervision.html
3.网上异议、投诉渠道:请使用CA锁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bozhou.gov.cn:9898/BZHY/login.aspx?ReturnUrl=%2fBZHY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