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九届五次全会关于坚决查处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的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3部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关于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等规定,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安排,协同纪检监察机关、法院、公安和信用管理等部门,每年不定期排查专家的违纪违法违规和信用记录,并依据有关方面排查的不良记录,在监管终端录入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清退出库。在录入系统前7天,推送不良记录信息到专家个人页面,专家可以随时在电脑端或者皖事通APP(手机端)个人页面查看。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