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24 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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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代码
91120000103070925B
主体名称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文件号
亳公管罚决〔2024〕4号
处罚部门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处罚结果
存在弄虚作假投标违法行为,处项目合同金额(53013252.88元)5.5‰的罚款,计291572.89元。
限制的行为
无
来源区划
安徽省•亳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