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中标结果公告

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跟踪审计(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09-11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

公告结束

剩余: 00 00小时 00分钟 00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1分0秒

是否逾期: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演示交易平台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4-09-11 10:39:31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 最终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9-11 11:09:4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1分

一、项目编号:

BZSJ2024CG209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跟踪审计(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E 26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元整(¥392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跟踪审计(三次)

服务范围:根据上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和《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初步设计》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及后期运维进行跟踪审计,编制《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级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跟踪审计》报告,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54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车振涛 王永红 梁欣 尚标 王雪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4823

3.开标日期:2024910

4.资格能力条件:项目负责人:王思,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建[]11013400006181

5.业绩: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无人机产业园一期工程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205月;阜阳市颍东新城区棚户区范围内配套工程,20216月。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审查不通过;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审查不通过。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92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4555   

联系方式:0558-5237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F519

联系方式:0558-5991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0558-5991169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911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