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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ZSJ2024CG12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亳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6-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提问1:关于《亳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4CG121号)—第三章“评标办法”—“(三)综合评审表”—“团队技术人员与文件中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是否可得分?
回复:可以得分。根据文件中规定的专业类别职称,同专业类别相关专业都可作为评分依据。
提问2:关于投标人奖项评分标准中是否涵盖规划行业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
回复:该评分专项已取消,详细更正明细如下:
原文件: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资格(24分) |
项目负责人(4分) |
具有城乡(城市)规划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具有城乡(城市)规划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4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4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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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技术人员(16分) |
1、具有城市设计中级、建筑学专业中级、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1.5分;具有以上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3分此项满分9分; 2、具有地理信息专业中级、道路交通专业中级、给水排水专业中级、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土地规划管理专业中级、测绘专业中级、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每提供1个专业得1分,此项满分7分。 需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学历证书的,仅计取一个专业。 注: (1)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专业名称须完全一致才能得分; (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能体现项目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团队技术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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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6)分 |
(6)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2)颁奖单位需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
业绩 (5分) |
(5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同时作为评分依据。 |
信誉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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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 最多得 5分,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资格(29分) |
项目负责人(5分) |
具有城乡(城市)规划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满分5分;具有城乡(城市)规划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5分,满分2.5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5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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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技术人员(19分) |
1、具有城市设计中级、建筑学专业中级、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2分;具有以上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专业得4分此项满分12分; 2、具有地理信息专业中级、道路交通专业中级、给水排水专业中级、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土地规划管理专业中级、测绘专业中级、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每提供1个专业得1分,此项满分7分。 需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学历证书的,仅计取一个专业。 注: (1)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专业名称须完全一致才能得分; (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能体现项目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团队技术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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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5分) |
(5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 1、编制过的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合同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列表,并附上述证明文件;在合同复印件中涉及评分的部分标下划线,以便评委审核。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同时作为评分依据。 |
信誉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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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 最多得 6分,否则不得分。 |
提问3:请问如合同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是否满足评分标准?
回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可以满足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提问4:综合评审表中关于团队技术人员:如提供子公司人员材料,并附相关子公司归属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是否满足评分标准?
回复:不能满足。
5、更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8点2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7月18日8点20 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7-1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亳州市光明路129号
联系方式: 高主任 0558-5122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亳州市养生大道传媒大厦2201室
联系方式: 丁工 18156723222 刘工 15056754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工 刘工
电 话: 18156723222 15056754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