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答疑澄清

蒙城县肉牛加工产业园项目监理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4-09-0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

公告结束

剩余: 00 00小时 00分钟 00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分0秒

是否逾期: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新交易平台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4-09-09 16:04:56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 初次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9-09 16:05:5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 最终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9-09 16:06:2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蒙城县肉牛加工产业园项目监理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蒙城县肉牛加工产业园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BZMC2024GC59301

招标人

蒙城县鲲鹏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亳州市蒙城县食品产业园综合楼

招标联系人

卢工

联系方式

0558-7658225

招标代理机构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葛工

联系方式

0558-7820098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P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条款,报价方式“费率报价,监理费=最终工程审计价×中标费率”修改为“费率报价,监理费=最终工程审核价×中标费率”。 原招标文件P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2条款,6.付款方式中“项目实施可能因政府决策、市场因素等原因增加或减少工程量,造成项目实际投资额与预算额相差的风险,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仅支付实际实施的建安费用同比例的监理费用,以经审计后的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计算,投标人不得以工程量减少或增加拒绝履行合同。”修改为“项目实施可能因政府决策、市场因素等原因增加或减少工程量,造成项目实际投资额与预算额相差的风险,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仅支付实际实施的建安费用同比例的监理费用,以经审核后的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计算,投标人不得以工程量减少或增加拒绝履行合同。”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蒙城县鲲鹏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09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