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推动国家、省、市最新法规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公管局组织人员对正在使用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现予以启用,请各有关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遵照执行。
一、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主要删除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房建市政项目信用分等相关内容,修订完善了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异议联系方式、暗标编制要求等相关内容。请各有关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文件范本”栏目自行下载。
二、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各有关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须使用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该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但尚未开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删除、修订完善内容进行调整。
三、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四、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受理审查科联系。联系人:谭磊、章峻;联系电话:0558—5123661、5200989。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