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工程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 |
承办机构 |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办事依据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的通知》6.6.1 交易活动结束后,应通知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及时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在公示(公告)之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其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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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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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主楼323室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8:00-12:00 14:30- 17:30 |
办理材料 |
见下表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9898/BZHY/login.aspx)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58-5522261 |
监督电话 |
0558-5539639 |
办事流程 |
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模板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进行提交;
2.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审查室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即时发布,对不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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