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 | 承办机构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办事依据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的通知》6.6.1 交易活动结束后,应通知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及时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在公示(公告)之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其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 ||
办理条件 | 评标结束 |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副楼F519室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材料 | 见下表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9898/BZHY/login.aspx)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58-5991169 | 监督电话 | 0558-5120060 |
办事流程 | 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模板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进行提交; 2.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即时发布,对不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签章要求 | 是否容缺 | 示范文本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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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
1 | 中标公告范本 | 0份 | 0份 | JPG格式1份 | 不需盖章 | 不容缺受理 | 有示范文本,原件扫描 |
2 | 成交公告范本 | 0份 | 0份 | JPG格式1份 | 不需盖章 | 不容缺受理 | 有示范文本,原件扫描 |
3 | 废标公告范本 | 0份 | 0份 | JPG格式1份 | 不需盖章 | 不容缺受理 | 有示范文本,原件扫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