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处理服务 | 承办机构 | 各招标代理机构 |
办事依据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的通知》6.5.4 交易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异议(质疑)或者投诉,应配合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答复异议(质疑)人,或者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投诉。 | ||
办理条件 | 分以下情形办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对开标现场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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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1.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 2.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材料 | 见下表 | 办理形式 |
1.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现场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对开标有异议的即时办结; 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2日内答复。 |
咨询电话 | 异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监督电话 | 0558-5120060 |
办事流程 |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按照相应不同情形,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主张、要求和申诉,并由项目代理机构作好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书面或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异议系统答复投标人异议事项。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签章要求 | 是否容缺 | 示范文本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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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
1 | 异议书 | 0份 | 0份 | 1份 | 盖电子章 | 不容缺受理 | ü |
2 | 授权委托书 | 0份 | 0份 | 1份 | 盖电子章 | 不容缺受理 | ü |
3 | 相关证明材料 | 0份 | 0份 | 1份 | 盖电子章 | 不容缺受理 | |
4 |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0份 | 0份 | 1份 | 不容缺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