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报告如下。
一、工作实绩及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委议事重要日程和局年度重点工作,与财政、国资业务同部署、同开展。定期召开局党委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进工作创新开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财政(国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
(二)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集体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与财政、国资业务相结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三)持续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结合财力状况,科学合理编制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经费预算,及时按程序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足额安排市司法局项目经费,支持法治建设、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2023年共落实综治、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各类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经费9816.15万元。
(四)行政执法管理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件,办结率100%。按要求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共梳理排查了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58件,未发现有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文件、政策。2023年规范了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日常工作法律水平,以我局名义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坚持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一律不得上党委会研究或者上报。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参加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治理行动,稳定公平竞争审查人员4名。2023年,我局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42件,其中,牵头承办3件,全部交办件均按时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均100%。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常年在局网站普法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近30余部法律法规。结合“3.8”妇女节、植树节等赴林拥城和十河镇大周村开展徒步普法活动,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发放各类宣传单500余份,受众人数800余人。5月份开展了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学习保密工作相关法规条例,普及保密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严守保密法规,落实保密规定,提高保密意识。6月份,制定“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局党委书记、局长(主任)赵良同志带队到建安文化广场开展线下普法活动,通过设立法治展板、发放普法宣传单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市民和企业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单400余份,现场答疑100余人次,受众人数达500余人,取得活动预期效果。7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条例,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严守安全生产章程,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12月份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推进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网上法规知识测试,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和市属企业员工牢固树立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和维护宪法的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涉及面广,要求高,目前我局工作开展不全面、不平衡,工作覆盖面低,标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形式还不丰富,方法还比较单一。三是新形势下干部职工整体法治政府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一些政策和法律的把握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学习。结合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继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理解,持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的总体要求,不断推进我局法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不断丰富法治政府建设形式。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联系县区财政(国资)工作,不断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强化法治财政建设观念。以普法为契机,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利用“以案释法”,提升广大财政干部法治政府意识。
(三)全方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培训。结合全市财政干部及国资国企有关人员业务培训,对全市财政及国资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治知识培训,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融入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提升财政(国资)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等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在零基预算改革中,切实保障对法治政府的预算投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从财政角度推进社会公平。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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