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亳州高新区管委会
征集开始日期:2024-02-10 08:28
征集结束日期:2024-03-10 12:53
状态: 已经结束
为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高新区养犬管理,维护高新区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亳州高新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
联系人: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8-5188569
邮 箱:bzgxqwmk@163.com
网络方式:在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ahbzgxq.bozhou.gov.cn/)“互动回应”栏目点击“调查征集”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2月10日
亳州高新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高新区养犬管理,维护高新区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促进文明”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形成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文明养犬宣传发动到位,养犬执法管理规范,遛犬不栓绳、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等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明显改善,实现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建立健全群众支持满意的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高新区“重点管理区”(凤尾沟以南、古井大道-宋汤河路以东、亳芜大道以北、木兰大道以西合围区域)养犬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安分局局长牛淑湘任组长,区属各单位,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联络员赵培暄 电话:0558-5695466),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各管理中心、派出所负责人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推动社区、社区管理中心(镇)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流动巡查、抓捕收容等工作。
四、任务分配
(一)公安分局负责高新区“重点管理区”内犬只登记、犬牌发放工作,负责处理本区域内因养犬引发的治安纠纷调解、治安案件受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侦查。专项整治期间(即日起至4月30日),公安分局抽调13名警力、2辆巡逻宣传车,城管执法局抽调4名人员、1辆巡逻宣传车,成立抓捕队,每日在城区流动巡逻、宣传、抓捕、收容。
(二)城管执法局负责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依法对携带犬只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涉犬只经营活动市场准入等进行监督管理。
(四)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监测等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审查合格的动物诊疗机构做好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工作,并发放犬类免疫证。
(五)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以及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巡查,配备巡逻宣传车,佩戴“文明养犬”袖标或马甲,抓捕流浪犬、无主犬,组织社区及公园、广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小区等区域的管理者配备捕犬网、犬笼等工具,利用公共广播适时播放文明养犬宣传录音、张贴悬挂文明养犬宣传标语(附件1)等,组织养犬人签订《亳州市文明养犬承诺书》(附件2),同时发放《致广大养犬市民的一封信》(附件3)。
(六)党政办、文明办负责督导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复查等工作。
(七)其他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及劝导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发动宣传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采取边治理边发动宣传的方式,各责任单位按照治理方案要求,根据承担的责任范围进行巡查,重点抓捕流浪犬,劝导遛狗不拴绳行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促进全区居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二)专项整治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治理方案要求,安排人员对属地责任区域进行多频次巡查排查,发现遛狗不栓绳行为及时制止,对流浪犬进行抓捕,减少流浪犬存量。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阶段(5月1日至12月31日)。对责任区域定时巡查,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现场劝导改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进行谋划,切实将专项行动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协作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管理、边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3月11日下午下班前,文明办、党政办、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将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姓名及联系方式报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公室。3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报告,4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实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事关全市“创文”“创卫”工作收官,市区两级督导组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2024年2月10日,亳州高新区将《亳州高新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30天,截至公示期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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