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水利局 > 其它解读
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410-00026 组配分类: 其它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部门解读】《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00728507525E/202410-00026
组配分类: 其它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部门解读】《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日期: 2024-10-08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部门解读】《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08 11:25 信息来源:亳州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的《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安徽省总河长令第5号),市河长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引,制定了我市《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亳州市总河长令第7号)。
    二、总河长令制定的重要意义
《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亳州市总河长令第7号)要求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利于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为全面提升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文件起草过程
市河长办起草了我市《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市河长办名义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等22家单位意见。各单位均反馈无意见。经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2024年5月29日,市河长办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亳州市总河长令第7号)。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河道、湖泊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将河湖“清四乱”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以 “零容忍”态度深入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五、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坚持河湖长负总责、水利牵头、部门协同,一体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各级总河长、河长办、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凝聚合力解决重难点问题。同时,要高标准推进幸福河湖及涡阳县“能效”提级县建设。
二是推进问题整治。以妨碍河道行洪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依法依规整治,坚决清存量、遏增量;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并制止新出现“四乱”苗头性问题。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排查整治任务。
    六、创新举措
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功能,由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
    七、保障措施
    配套出台了《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整治范围、步骤安排、工作分工等《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亳州市总河长令第7号)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河长制工作科,咨询联系电话:5113519

Copyright©2024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3987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水利局 联系方式:0558-5117921
  网站标识码:3416000033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