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潘秀峰解读
《亳州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亳州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4年9月11日印发。亳州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潘秀峰对《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农田建设决策部署,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为目标,以灌排工程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建立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为保障,补齐农田水利短板,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亳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亳政秘〔2024〕54号)《亳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2—2035年)》(亳政办秘〔2023〕39号)《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亳农建〔2022〕210号)等,结合实际,制定了《亳州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问:《实施方案》的实施时间是多长?
答:该方案自2024年9月11日起实施,2026年12月31日结束。
问:《实施方案》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极端天气频发,多次出现持续高温干旱和强降雨天气,对农业农村发展、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带来不利影响,《亳州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出台将进一步做好全市农田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从而提高全市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问:《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2024年8月3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多次进行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8月23日,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市直单位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2024年8月27日,市司法局反馈无需合法性审查;8月30日,秦凤玉市长主持召开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调度会议,会上对文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讨论,会后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批。2024年9月11日,以市政办名义正式印发。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答:结合《亳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亳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2—2035年)》《亳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亳农建〔2022〕210号)等文件,统筹考虑农田灌区、中小河、涵闸、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因素,系统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解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薄弱地区和关键环节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分区域逐步推进。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结合亳州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点,以及涉及各相关单位的项目重点,明确了实施单位、具体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渠道等,具体项目涉及5大领域。大中小型水利项目方面,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丁沟灌区、双涧灌区等灌区建设;开展以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北淝河等主要河道为骨干及沿线的清淤整治;对大、中型水闸进行维修加固、更新改造或拆除重建,对小型涵闸、涵洞,实施加固、重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以“田土水路林电技管”为治理重点,通过疏浚沟渠、建设机耕桥、涵洞、田间机耕路、机井等方式,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方面,秉承“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理念,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农村部门具体实施和美乡村建设,涉及个具体项目。农村道路建设方面,全面开展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建设村庄巷道,实施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农村道路养护工程,村道安防工程,完成农村危桥改造。乡村建设规划和土地综合集约利用方面,进行“多规合一”实用性乡村建设规划,建设粮食作物水肥一体化工程,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废弃矿山,实施农田林网示范项目。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按照“统一规划,统筹项目,各投其资,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原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建设、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类项目和资金进行了整合和归纳,使得各项目在开展时能够更好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问:《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问:《实施方案》的下一步工作有哪些?
答:下一步,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纳入对各县区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并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督查。
问:《实施方案》的政策咨询方式有哪些?
答:咨询部门:亳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咨询电话:0558—51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