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55
一、项目名称:
智能分析平台服务系统
二、项目概况: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提高涉w犯罪案件打击能力和力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涉案相关信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需询价采购智能分析平台服务系统服务。
三、采购内容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服务系统需提供基于智能分析平台对案件线索快筛引擎和案件线索智能分析引擎,自动化处理用户提交的域名、ip、APK、微信等多类型线索,自动化发现使用者终端设备,关联行为轨迹、人物画像。
(二)服务要求
(1)中标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按时完成约定的服务项目、及时返回服务成果,并确保我单位使用最新系统服务,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升级不收取费用。如服务有效期内中标服务单位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或不能继续提供数据服务(包括不可抗力),应根据服务剩余天数将余款退还给我单位;
(2)无正当理由,中标服务单位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双方约定的数据服务;
(3)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披露相关信息。中标服务单位应理解并同意遵循我单位的涉密要求,对本项目内容高度保密;
(4)中标服务单位应保证服务质量,配备专门人员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解答相关疑问,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
(5) 供应商在系统交付后需针对使用方的平台操作员和审计人员就有关系统操作和审计使用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可采用本地、异地或者远程方式进行。培训所需软件环境、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298000元/年。(报价不得高于预算)。
五、项目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后为采购人提供一年智能分析平台服务系统服务。
六、付款方式:
租赁费按年支付,租赁服务期限一年,验收合格后支付年度费用的100%。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营业执照和资质。
3、资质要求:被市公安局及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人不得参与报价。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 9月15日17时30分止。报价期间,报价人对采购内容不明确的可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报价含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请潜在报价人自行核算服务开支,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
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卫警官(收),联系电话:0558-5233017 18269917666
九、供应商的确定: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询价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报价截止后X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价资格,将被亳州市公安局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准其参与我单位采购项目。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卫警官,联系电话:0558-5233017 18269917666
项目联系人:翁警官,联系电话:17756769967
附件:报价函
亳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