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梦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提振市场消费活力,助力经济快速复苏,市商务局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补贴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3年,市、县两级主要共发放汽车消费卷3556万元,促销汽车8544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促销2422辆),其中:市级商务部门发放汽车消费卷1878万元,促销汽车4900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促销1300辆)。共举办汽车促销展会15场,参与车企244家,参与车企累计实现销售额1.02亿元,其中:市级商务部门牵头举办汽车促销展会2场,参与车企58家,参与车企累计实现销售额3770万元。
2024年5月29日,市商务局等19个部门印发《亳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亳商〔2024〕20号),把推动汽车以旧换新作为重点任务,对全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时间、范围、标准、审核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补贴范围和标准为“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个人申请电脑端可通 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以旧换新”专题申请;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申请。目前,已审核通过补贴97辆,其中新能源汽车76辆,燃油车21辆。
二、下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