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推动财政贴息政策落到实处,早见成效,我们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强化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协同,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撬动作用,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形成政策合力,从以下几个方面统筹配合、协同发力,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汇聚形成工作合力。大规模设备更新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任务重、要求高,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经营主体自愿申请、银行自主审贷,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会及时共享财政贴息、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再贷款清单等信息,合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相关贷款投放。 二是实行两个预拨,提振经营主体积极性。为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获得感,财政贴息资金实行“两个预拨”机制,财政部向各省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预算,预拨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通过21家商业银行落实贴息政策,定期向其省级分支机构预拨贴息资金,后续根据实际贷款情况据实结算。21家商业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贴息资金后,在向经营主体收取利息时扣除预拨部分的利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更好提振经营主体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心和积极性。 三是明确贴息要求,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此前有关贴息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少数优惠信贷资金沉淀在经营主体账户中,未及时划付至供应商账户,影响政策实施效果。此次,中央财政完善贴息标准,明确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对沉淀的优惠信贷资金不予贴息,更好引导经营主体及时划付资金,加速资金流转,加快经济循环,加力形成投资和消费。 四是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贴息政策落实落细。财政部门将主动履责,会同发展改革、行业管理以及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经营主体了解贴息政策和操作流程。21家商业银行作为落实贴息政策的重要执行者,积极作为,下沉服务,落细落实各项支持措施,主动对接经营主体,有效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五是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精准有效滴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审核把关,做好全流程跟踪管理。省级和地市级财政部门将牵头组织审核贴息工作,21家经办银行要落实贷款“三查”责任。各级发展改革、行业管理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各地财政部门工作,履行好相关监督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