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24 15:06
信息来源: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亳州市中医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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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亳州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亳政〔2024〕22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 文件制定的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并于2024年1月22日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24〕4号),明确了五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为推动健康亳州建设,参照省级文件,制定了《亳州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 文件制定的依据和意义
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24〕4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制定了《实施意见》,对“我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目标,明确了任务,其中,短期目标是到2027年,长期目标是到2035年。
三、 起草过程
文件起草程序
省级文件印发后,市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开展研究讨论,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
意见征集与反馈程序
2024年2月,书面征求了市直10家单位意见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意见,其中,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3家单位无意见,对涡阳县政府提出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岗村医的财政补助由市级承担”的意见未予采纳。
合法性审查程序
2024年3月20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全部采纳,并按照市司法局意见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
上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日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正式印发程序
2024年4月18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7年,我市卫生健康事业优质化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健康亳州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到2035年,与基本建成现代化美好亳州同步,基本建成健康亳州。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18项重点任务,从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等5个方面,对我市医改任务作出了明确部署。
一是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继续加强市中医院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申报儿童、肿瘤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与输出医院的对接合作,促进品牌、技术、管理“三个平移”。
二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立医院向提质增效、精细化管理转变,健全医院评价体系和调度机制;建设国家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国医大师工作室、全国名中医工作室等;强化人才支撑,实施招才引智行动,引进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持续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强化公立医院编制保障,用好公立医院周转池、自建池编制,控制社会化用人员额。
三是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医共体内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政策,创建省级示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促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实行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服务能力。争取到2027年,每一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一位有名的中医,强化村卫生室建设,在村医自愿的原则上,返聘优秀的村医,并且给与一定的补助。针对职业助理医师,每个月的补助标准最少300元,针对执业医师每个月补助至少在500元以上。不断完善群众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打造县乡村三级“编共体”,盘活用好县域公立医疗机构编制,落实薪酬制度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政策,多举措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落实医保支付、住院报销等政策;开展价格评估,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断完善新增加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审批程序,推进新增加的项目尽快完成审核,开通重大疾病方案或者可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绿色通道;落实药品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提高集中采购效率;做好应急药品、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电子处方加大流动,施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长时间处方服务。力争到2025年,实现智慧中心药房、智慧中药房全面覆盖;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
五是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医卫深度协作,提高传染病防治能力;用好中央财政支持资金,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项目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探索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支持市人民医院多院区发展。
六、主要特色
相较于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我市《实施意见》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举措:根据我市特色,确定特有任务。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区。推动各县区全部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推进华佗互联网中医院联盟、华佗名医堂、华佗中医药研究院等项目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统筹推动“三医”协同治理。二是强化保障,建立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实行医改任务、目标考核清单化管理,推动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强化监测,定期发布各项医改监测指标,及时开展工作评价。四是强化宣传,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改革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医改、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
八、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科
联系方式:0558-562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