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5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17 16:39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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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兴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林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机制建设
一是统一规划、协调发展。根据亳州市农田林网建设现状,按照路、河(渠)、田、林综合治理原则,对全市农田林网林带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明确目标与任务,统一标准与质量要求。同时,做好农田林网建设规划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等衔接,按照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企业带动的原则,协调解决农田林网建设用地、投资等矛盾冲突问题。
二是造林管护机制。严把林带造林质量关,根据年度农田林网林带造林任务,认真做好造林作业设计,科学设计造林树种、苗木质量与标准、造林密度、树种配置等关键技术,确保造林成活率与保存率;同时,加强新造林带和现有林带的抚育管护,力争栽一条、成一条、绿一条。为此,规划大户承包造林、分包到户造林、合作造林、组建专业施工管护队伍、实施生态护林员制度等造林管护模式:
三是农田林网建设工程项目支撑机制。以创建亳州市农田林网示范片为契机,着力打造农田林网建设样板基地、农田林网建设示范乡镇、乡镇义务植树基地、森林可持续认证、林下经济、森林抚育工程等项目,依托项目支撑,强化亮点,打造精品,切实做好亳州市农田林网建设任务。
四是采伐更新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农田林网林木采伐更新管理。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生态优先、科学利用,依法采伐、及时更新,功能不减、体系长存”的方针。制定农田林网更新采伐管理办法,明确农田林网更新采伐年龄、采伐方式等要求,农田林网达到更新采伐年龄或生态功能明显衰退后方可进行更新采伐,伐后应及时更新。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森林采伐更新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科学管理,依法管理。
二、强化体制创新
一是创新森林经营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和公共服务相匹配的组织有序、互为补充和充满活力的农田林网建设机制。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和农民群众在农田林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户和龙头企业;鼓励木材加工企业建立原料林基地,采取“公司+基地+行政村(村民组)”的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出苗木,行政村(村民组)出土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田林网林带建设;大力扶持以建设农田林网为主体的产业基地发展,培育大型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大户等在农田林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农田林网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是创新林权流转管理体制。按照集体林改政策,对农田防护林造林进行确权,依法及时颁发不动产证,对林地上的造林登记“三权”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在非林地的造林登记“两权”即“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开展林权信息咨询发布、申请受理、勘查审验、森林保险、资产评估、交易拍卖等业务工作,积极搭建林业企业、大户、林农与市场、金融等部门开展林权流转服务的平台,为促进农田林网建设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三、强化制度管理
农田林网建设涉及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等多部门,需要多部门统一协调、通力合作,共同面对农田林网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为此,将农田林网建设作为林长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县林长制改革领导小组也是农田林网建设领导小组,市县总林长对农田林网负总责,组织研究农田林网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农田林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林长是本乡镇农田林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与分工,细化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国家和安徽省农田林网建设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符合亳州市特点的农田林网造林、抚育、采伐、更新、验收、绩效考核、奖惩等管理办法和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农田林网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四、强化监管责任
为了保障农田林网建设成效,需要建立健全农田林网监管责任和日常管护机制。农田林网经营主体应与委托经营主体签订林带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内容、任务、质量等要求,落实农田林网验收与监管责任;加强对农田林网的采伐更新管理,严厉制止和惩处乱砍滥伐农田林网、不及时更新等违法行为。建立农田林网采伐更新诚信制度,林木采伐被许可人和为伐区调查设计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直接责任人要对林木采伐申报和设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采伐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诚信和法律责任。对于采伐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未按采伐许可要求进行采伐、未按时更新造林或更新造林不达标的,在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责任基础上,记入林木采伐失信名单并录入采伐审批系统,将其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的对象。
五、强化经费保障
加大对农田林网建设的经费投入。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林业生态项目建设资金,如长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专项资金;另一方面,应将农田林网建设作为基础建设内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农田林网建设稳定的资金投入;同时,还可整合道路、水利、高标准农田、绿美乡村等项目资金,弥补农田林网建设资金不足。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深化政银担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与林业经营主体对接,用好国家财政贴息、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林业经营主体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林权抵押贷款。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六、强化技术支撑
科学编制农田林网建设总体规划与作业设计,将总体规划作为申报落实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依据作业设计指导农田林网作业施工。加大科技推广力度,从实际出发,重点加强无絮杨等乡土树种造林使用力度,建立一批示范道路、河流等林带,发挥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作用。认真研究不同立地农田林网造林树种、密度、配置等技术标准,切实提高农田林网建设标准化水平。加强技术培训,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县、乡两级林业管理、技术人员和林农的培训,真正把农田林网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七、强化用地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农田林网林带建设要尽量少占用耕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间,在主干道路、河流两侧,属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和没有承包到户的路肩、堤坝等土地上开展林带建设工作,确需占用一定宽度的耕地,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有关要求,并按照程序报批。
曹兴军代表,以上是对您所提议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我市农田林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今后也请您继续关注,多为我市林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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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