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发展改革委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600MB05708556/202407-0002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4 发布日期: 2024-07-04
索引号: 11341600MB05708556/202407-0002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4
发布日期: 2024-07-04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04 16:42 信息来源: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纪诚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充电等配套设施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根据《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快推进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正在结合《亳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0)》等规划,组织编制《亳州市中心城区及谯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2023—2035年)》,三县布点规划正在同步进行,预计7月底前印发实施。

二、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2023年12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提出“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35%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对于已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商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园区、学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可以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情况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三、建立充换电基础设施共享机制

为加快构建“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实现充换电数据互联互通,确保充电基础设施“有人建、有人管、有实效”,2023年,省汽车办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正在谋划建立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APP,进一步缓解新能源汽车车主找桩难、充电难等问题。目前,全市已有97个充换站点运营商接入省监管服务平台。

四、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日常管理

为充分解决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协同做好充换电基础设施各项要素保障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汽车办)正在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制定《亳州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从项目建设审批、用地审批、电网容量接入、消防验收、安全监管以及日常使用和维修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目前,管理办法初稿已完成,预计7月底前印发实施。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8-5555257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Copyright©2024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6019323号-3
主办单位: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558-5555258
  网站标识码:3416000039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