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对利辛县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01 10:50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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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对利辛县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监管,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亳安办〔2024〕4号)《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亳环〔2024〕1 号)《关于印发〈亳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亳环〔2024〕19号)要求,4月 22 日至26日,我局组织以“县区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利辛县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本次共随机抽查工业企业 13家,存在问题 8家;抽查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5家,存在问题 5家;抽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5家,存在问题 1家。现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工业企业
(一)利辛县张村镇三里赵行政村东风窑厂
存在问题:该公司 2号隧道窑配套脱硫塔循环水池的 pH值电子显示屏损坏,无法正常显示pH值。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二)利辛县鸿福新型建材厂
存在问题:1.制坯车间东侧大门缺失,制坯生产线上料口无集气罩,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无法收集处理;2.车辆冲洗平台无法正常使用;3.厂区西侧露天堆放大量煤矸石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4.厂区北侧地面积尘较重;5.现场未提供2023年度自行检测报告;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备案。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三)安徽阜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废树脂粉未张贴危废标识标志;2.废矿物油暂存库房内未设置导流槽。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四)利辛县鸟巢水泥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危废库房内有一废机油桶未张贴危废标识标志;2.熟料库房北侧大门和脱硫石膏库房南侧大门损坏,库房无法完
全密闭;3.该公司选粉车间西侧和东侧未完全封闭。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五)利辛县春利建材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厂区南侧地面积尘较重;2.厂区北侧露天堆放大量黏土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3.厂区西侧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未采取防尘覆盖措施。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六)安徽诚盈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危废库房未张贴危废分区标识标志,危废库房未设置导流槽,废机油桶内存放的废机油未张贴危废标识标志;2.该公司未提供 2023年度后半年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自行检测报告,未提供2023年度后半年厂界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颗粒物自行检测报告。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改正。
(七)安徽省唯一纺织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纺织网布印花机配套的集气帘未完全围绕废气产生口,废气收集效果不佳;2.危废库房内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未张贴危废标识标志,危废库房未设置导流槽。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八)利辛华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该公司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台账中累计贮存重量一栏未填写重量单位。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二、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一)利辛县纪王场乡卫生院
存在问题:1.该院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已签订应急预案编制合同;2.医疗废物转运联单记录错误,实际 4月22 日转运损伤性医疗废物 3.9kg,感染性医疗废物 12.8kg,但填写在4月 21 日一栏。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二)利辛县城北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1.放射科石宏光工作期间未佩戴个人剂量牌;2.医废暂存库房内有一袋医废未张贴医废标识标志。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三)利辛县望疃镇中心卫生院丹凤分院
存在问题:1.放射科DR室门口处警示灯损坏;2.医废暂存库房内一袋医废仅填写了数字,未填写重量单位;3.现场未提供2024年度第一季度废水检测报告。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四)利辛县中疃镇卫生院
存在问题:1.该院实际法人为张海城,但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为黄孟州,未及时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2.现场检查时亳州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已在当天上午将该院医废转运,但当天下午转运联单仍未进行记录;3.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五)利辛县孙庙乡卫生院
存在问题:1.该院实际法人为赵冰,但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为孙西伟,未及时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2.医废暂存库房未设置挡鼠板;3.该院辐射诊疗设备大门处警示灯常亮,未设置为闭门感应式警示灯。
处理意见: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一)利辛县卓祺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牛场
存在问题:晾粪棚北侧路面抛洒有牛粪未及时清理。
处理意见:对该养殖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帮扶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你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工业企业、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24年 6月 30日前报送市局。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利辛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检查人:余利影 张玉清
电
话:0558-5237620
2024年 5 月 7日
抄送:利辛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