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亳州市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0 09:03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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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亳州市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亳自然资规函〔2024〕48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起到了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规范我市水电气网等管沟的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我市的综合承载力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城市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近年来,随着我市快速发展,我市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地下管线智慧化管理体系,初步实现了采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辅助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目标,但是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新技术应用的快速更新,我市地下管线管理仍然面临着规划的统筹性不强、建设的标准度不高、管线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以及一些道路存在着反复开挖的情况。
(二)起草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等。
二、制定意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坚决纠正‘重地上、轻地下’、“要注重地下管网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需要,把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统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急防灾等全过程,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创新能力,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效解决了市政地下管线权属复杂、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以及敷设在地下的各种管线重叠交错、杂乱无章、道路重复开挖的问题。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4年5月10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亳州市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23日,我局书面征求了谯城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市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城建集团、新奥燃气公司、供电公司等单位意见,共收到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市数据资源管理局4条反馈意见,已采纳,其他单位均无意见。
6月11日,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形成了《亳州市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6月1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亳州市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亳自然资规函〔2024〕48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实施范围,三是规划、建设内容及程序,四是明确部门职责,五是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
(一)总体要求: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系统管理”的原则,要求市政道路配套的水电气网等管沟与新建、改(扩)建的道路(含桥梁)进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明确了实施范围:《方案》适用于我市城市开发边界内未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新建、改(扩)建市政道路(含桥梁)。
(三)规划、建设内容及程序:
以规划为引领,做好市政管线专项规划,加强了源头管理,明确了水电气网等管沟应随路先建的程序和内容。
(四)明确部门职责:在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的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以便于更好的服务于后期的工作。
(五)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加强了建设和运营环节的管理。明确了验收主题和验收内容,确保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同步验收。
五、下一步工作
《方案》印发后,我市将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对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的规划、验收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加强调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城市发展。
解读机关: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规划信息科
解读人:孙文雅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2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