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导和支持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推进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亳科〔2023〕67号)和《2024年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现开展2024年度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强度
(一)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聚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提升产业链和创新链整体效能,按照最高40万元/项给予支持。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立自强、创新发展,按照最高20万元/项给予支持。
(三)创新平台项目。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汇聚和兼容内外部资源力量,发挥科技创新平台自主创新、培育人才作用,支持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应用等,按照最高20万元/项给予支持。
(四)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根据2023年征集的基础研究项目需求,以揭榜挂帅的方式实施,按照最高20万元/项给予支持。
(五)市科技重大攻关项目。根据2023年征集的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以揭榜挂帅的方式实施,按照最高60万元/项给予支持。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亳州市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亳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等。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技术装备等条件和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3.2023年度研发投入较2022年度须为正增长(以607-1、607-2表为准),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能力。
4.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当年新成立的除外)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上年度所得税都为零的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财政支持资金额度少于项目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补足。
6.每家单位限报其中一类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须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合作经费等。
(二)项目主持人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单位研发投入未达到各类别项目指南规定要求的。
2.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存在科研诚信等严重信用问题的。
3.申报单位1年内存在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的,3年内存在科技项目终止、撤销的。
4.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已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已承担1项(含1项)以上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或1年内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的。
5.同一单位或同一主持人,同期已申报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的(自筹经费项目除外)。
6.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取得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须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时须附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若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按《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属于严重失信,将取消其3年内申报科技项目的资格。
2.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对照指南,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切实强化初审责任,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亳州”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3.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4.项目实施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相关要求,登录亳州市网上技术市场(http://www.bzjssc.com/)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3月22日,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市科技重大攻关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8日-3月22日。
(二)审核推荐。各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于2024年3月27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3月29日17:30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马刘彬 5606926
钱正兴 560692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孙 瑞 15551519922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2.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3.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4.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
5.推荐项目汇总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推进“4+6”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培育发展优势产业的科技支撑,开展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2023年度研发投入较2022年度为正增长,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含)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
3.申报的项目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及预期取得的科技成果或成果转化目标,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涉及到食品安全、医疗卫生资格认证等需要前置性审批及准入的产品、项目,应提供依法获得批准核准的材料。
4.项目研发总投入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比例应达到7:3以上。
附件2
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围绕“4+6”产业集群,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开展共性、公益性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立项前,申报单位已取得202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可容缺受理)。
2.2023年度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并较2022年度为正增长。
3.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
4.项目研发投入不少于50万元,自筹资金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比例应达到7:3以上。
附件3
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支持科技创新平台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
2.2023年度研发投入较2022年度为正增长。
3.多个平台的同一依托单位最多申报一项。
4.项目研发投入不少于50万元,自筹资金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比例应达到7: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