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企合作实训基地
评估的通知
亳人社〔2023〕1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工业企业用工十二条措施和亳州市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亳政办〔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评估方案下发至各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2日
2022年度院校实训基地评估方案(试行)
为促进我市实习实训基地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在产业人才培训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基地内涵建设、加大实训设备投入,提升服务产业人才培育的能力和水平,依据《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工业企业用工十二条措施和亳州市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亳政办〔2022〕7号)文件精神,制定2022年度院校实习实训基地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为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评估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院校建设的校内实训基地。
三、评估内容
1.运行管理。实习实训基地开展业务运营过程的合规性、管理的合理性,如:职责清晰的管理运维团队;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健全;基础台账资料完整,执行情况良好;实习实训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等。
2.基础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与实训相关的软硬件状况及投入情况,设置3个及以上与我市重点产业对接度较高的专业,配备满足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师,购置相匹配的实训装备;设备配置合理,能够满足实习实训需要;基地每年有资金投入或设备投入。
3.实训成效。考察基地在提供公益性服务、创新实习实训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培育高技能人才或产业紧缺人才数量的实际业绩;每年参与或推动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参与、组织和承办各级技能竞赛等活动。与不少于8家本地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培训协议;当年培养的毕业生人数、当年毕业生留亳就业人数、实训教师及毕业生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打分。
4.载体贡献。实训基地对我市技能培训载体建设、政策宣传推广、助推企业申报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等方面的贡献,如: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名师工作室;配合开展高技能人才政策的宣传或者就业政策宣传的;围绕产业发展做好企业员工提升培训工作;为社会培养人才等。
除了以上四个方面是年度评估内容外,还有加分评估内容,包括院校和基地间进行产、学、研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获评省级更高级别实训基地荣誉,院校以设备、资金或技术形式共建校外实训基地等方面。
二、评估流程
实训基地年度评估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具体组织实施。
1.申报。每年4月底,全市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校对照《院校实习实训基地评估表》,系统梳理上学年度院校实习实训基地等各项工作,分类整理相关材料,开展自评。根据自评情况,向市教育局提出参评市级实习实训基地。
2.评估阶段。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采取“材料查阅+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对照评估标准进行打分。金牌最低控制线90分以上;银牌最低控制线85分以上;铜牌最低控制线80分以上,按评估分数高低依次排序。
3.公示和确认。对确定的拟获奖单位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按程序实施。根据评估结果,按照2:3:5的比例,评选出“金牌市级院校实训基地”“银牌市级院校实训基地”“铜牌市级院校实训基地”,并授予相应证书。
公共实训基地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撤销处理,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出书面处理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
(2)年度绩效评估或年度履约评估不合格的;
(3)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政府公共服务声誉的问题。
附件:2022年度院校实习实训基地评估
2022年度企业实训基地评估方案(试行)
为促进我市企业实训基地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基地内涵建设、加大实训设备投入,提升服务产业人才培育的能力和水平,依据《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工业企业用工十二条措施和亳州市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亳政办〔2022〕7号)文件精神,制定2022年度企业实训基地评估方案。
一、评估对象
校企合作建设的企业实训基地。
二、评估内容
(一)运行管理。实训基地开展业务运营过程的合规性、管理的合理性,如:职责清晰的管理运维团队;基础台账资料完整,执行情况良好;实训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等。
(二)基础建设。实训基地与实训相关的软硬件状况及投入情况,设置2个及以上与我市高校、中等职业院校对接度较高的专业,配备满足实训需要的带教技师,生产设备能够满实习实训需要。
(三)实训成效。实训基地在提供公益性服务、创新实训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培育高技能人才或产业紧缺人才数量的实际业绩;每年参与或推动培训取得相应证书,与不少于2家高校、中职院校签订合作培训协议;当年吸纳毕业生实训人数,实训毕业生留企就业人数,参加基地实训的毕业生满意率等情况进行打分。
(四)载体贡献。实训基地对我市技能培训载体建设、政策宣传推广、助推企业申报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等方面的贡献,如: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名师工作室;配合开展高技能人才政策的宣传;围绕企业发展做好企业员工提升培训工作等。
三、评估流程
实训基地年度评估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申报。4月底前,企业对照《企业实训基地评估表》,系统梳理企业实训基地各项工作,分类整理相关材料,开展自评。根据自评情况,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参评市级企业实训基地申请。
(二)评估标准。评估实行100分制(运行管理10分、基础建设20分、实训成效50分、载体贡献20分)满分100分,加分项10分,总分110分。
(三)评估阶段。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成立评估工作组,采取“材料查阅+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对照评估标准进行打分。金牌最低控制线90分以上;银牌最低控制线85分以上;铜牌最低控制线80分以上,按评估分数高低依次排序。
(四)公示和确认。对确定的拟获奖单位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按程序实施。根据评估结果,按照2:3:5的比例,评选出“金牌市级企业实训基地”“银牌市级企业实训基地”“铜牌市级企业实训基地”,并授予相应证书。
企业实训基地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撤销处理,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发出书面处理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
(2)年度绩效评估或履约评估年度不合格的;
(3)对于评估结果存在弄虚作假的。
附件:2022年度企业实训基地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