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民政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304-0008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0 发布日期: 2023-04-20
索引号: 11341600771122858U/202304-0008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0
发布日期: 2023-04-20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08:31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亳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我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工作开展以来,救助审核确认权责更加明确,救助经办流程更加快捷,救助对象识别更加精准,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乡镇(街道)联审联批工作,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委、政府和民政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县区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规范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实现精准高效认定,确保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和受理。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市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不一致的,依据《亳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亳州市困难群众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向有关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二)初审。受理申请后,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及时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包括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提交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研究。公示有异议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重新提出初审意见,提交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研究。

(三)确认。乡镇(街道)召开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紧急召开,参会员不得少于7全面审核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材料、初审意见,根据初审意见公示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街道)予以确认,建立救助档案,按政策落实救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工作原则上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严禁不经审核确认程序直接将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联审联批会议要作规范记录,由乡镇(街道)整理保存,并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会议记录扫描件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会议记录内容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研究事项、确认结果名册、会议照片、参会人员签字等内容,参会人员均要在会议记录本签字页中签字,严禁代签。联审联批领导小组组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可指定由副组长代为主持召开,但会后要及时听取会议研究结果汇报,并在会议记录本中的审核确认名册页签字同意。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领导机制。乡镇(街道)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政府(办事处)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成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集体评审、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确保审核确认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联审联批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副主任)担任,组员民政、乡村振兴、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包保村(社区)的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负责人、社会救助协理员等组成,相关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成员构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县区民政部门履行监管指导责任。定期对乡镇(街道)联审联批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乡镇(街道)审核确认的低保、特困家庭,按照不低于30%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对干部近亲属备案、有信访举报的申请对象应全部入户调查,对经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反馈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统一设计印制《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记录本》。指导乡镇(街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是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负责低保、特困等的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系统维护、定期复核、动态管理、信访办理等日常工作。三是村(居)民委员会履行协助责任。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主动发现、资料收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信访调查、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加大公开公示。在村(居)显著位置设立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在县级民政部门网站设立社会救助betway必威体育是什么 专栏,严格落实初审结果7天公示、在册保障对象长期公示要求,全过程、全天候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加强业务培训。县区民政部门要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实现镇、村经办人员培训全覆盖。乡镇(街道)要经常对村(社区)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让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准确掌握政策、提升服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

 

 

                               亳州市民政局

                             2023420

Copyright©2023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0510号-2
主办单位:亳州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558-5539092
  网站标识码:3416000026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