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10:36
信息来源: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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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
亳退役军人发〔2020〕21号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19)53)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系统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进感情联系、畅通表达渠道,提升服务效能,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全市系统干部主动与一定数量的退役军人“结对子”,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活动
(一)开展政策宣传。深入退役军人中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讲中央及省、市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帮助掌握政策,自觉按政策规定办事。
(二)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委政府高度关切、退役军人广泛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一线和广大退役军人中间了解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三)突出思想引领。及时准确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状况,对现实思想问题较多、个人诉求较为强烈的,主动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引导和纾解转化等工作,稳定思想、稳定人心。
(四)强化政策落实。深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摸排问题、找准症结、拿出对策,压紧压实责任,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五)主动帮困解难。关注退役军人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详实掌握家庭和个人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荣誉感。
三、联系机制
(一)突出联系重点。重点联系功臣模范、老复员军人、伤残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年老孤寡、身患重病、重度残疾、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或遭受重大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以及信访诉求强烈的人员。
(二)实行全员参与。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市经开区社会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选取一个区域联系1-2人,其他工作人员以内设机构(含直属事业单位)为单位,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联系3-5人,以重点联系对象为主建立联系;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辖区内人口数量合理确定联系人数,人口在2万以下、2-5 万、5万以上的分别按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总数10%、5%、3%的比例建立联系,明确到人;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联系全覆盖。
(三)创新方式方法。采取上门联系与上网联系相结合,在面对面交流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等手段,搭建联系平台,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互动频次,开展具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联系服务,确保退役军人遇事能及时联系、意见能及时反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市经开区社会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系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领导责任、分解压实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尽快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确保有序开展。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带着责任积极主动联系退役军人,带着感情深入细致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确保联系到位。县级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落实好村级“周探望”、乡镇“月走访”、县级“季联络”工作机制,结合新兵入伍、退役返乡、“八一”、“十一”、春节等特殊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联系,做到新兵入伍“四尊崇”,即做到举办欢送仪式、举行座谈、挂光荣牌、拍集体照;退役返乡“五关爱”,即做到举办迎接仪式、谈心谈话、宣讲政策、推介岗位、高效办事;日常关怀“六必访”,即做到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常态化联系工作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营造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
(四)加大督导力度。省、市将各县(区)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上报并宣传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提醒、约谈、通报。各县(区)应坚持“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工作督导,建立联系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