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国之大者,突出抓好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耕地保护三件要事,以“两强一增”为引领,全面实施“六一战略”,抓紧抓实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四个优先”要求,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奋力推动亳州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
(一)狠抓粮食和生猪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309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0亿斤以上,保持全省第二位。积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深化粮食购销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节约行动落地见效。落实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加快发展优质生猪养殖,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4.9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户)不低于908个。
(二)促进农业生产结构优化调整。以提高亩均产出为导向,围绕“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聚力建设“华夏酒城”,发展酿酒专用粮食基地,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高蛋白大豆、高粱等,推行“按图索麦”和订单化生产,优质专用粮食发展到630万亩。加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力度。推动养殖业转型升级,实施黄牛产业振兴计划,加快推进产业化肉羊养殖双百万工程,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加大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备技术推广应用,规模养殖比重稳定在80%以上。实施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2400亩,新增稻渔综合种养1万亩。巩固提升蔬菜产能,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每县区新增设施蔬果0.5万亩,打造全国重要的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加大食用菌等育苗工厂化设施建设力度。启动实施食用菌产业振兴行动,每县区食用菌产量、产值增长20%以上。聚力建设“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道地药材生产基地,积极打造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园,支持三县一区扩大道地药材种植规模。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落实设施农业有关政策,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三)积极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执行2022年国家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县区全覆盖。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蒙城县“农资统供、耕、种、管、收、售”六位一体农业托管模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总数达2700个。
(四)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推深做实田长制,严防死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对已经突破现有耕地保有量目标,或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进行整改,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鼓励利用“四荒”资源发展林果业,不与粮争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五)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研究制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58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9万亩,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试点。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入亳工程实施。开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普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开展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六)做好农业重大灾害防范应对。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构建气象为农服务大数据云平台,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积极推动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理顺防控体制机制,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推进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建设生物安全防护体系,实施“三大主粮”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行动,持续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3+7”免疫工作,提升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能力。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持续防范松材线虫、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入侵。
二、推进农业“两强一增”
(七)坚持科技强农。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左右。实施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特派员面向乡村振兴开展多学科、多领域技术指导及创新创业服务,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机构作用,推动科技人才服务下沉,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行动,研究制定种业振兴方案,落实动植物新品种审定奖励资金,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收集保存农作物及畜牧种质资源,加强优质种子种苗培育,着力提升农作物种子种苗质量,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参与省农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扶优扶强种业企业,鼓励农作物育种企业开展南繁科研育种工作,支持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圃建设,支持种苗培育企业放眼全国拓展种植基地。实施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依托农村集市创新开展农产品展销,扩大“亳”字号农产品知名度,加大推进优质品牌培育和整合,在专用粮食、优质安全畜禽产品、特色农业等领域,培育有影响力的“绿色亳农”区域公用品牌1个、企业品牌2个、产品品牌8个。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力争增长10%,达1700亿元,保持全省前三位。实施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推行绿色种养方式,完成省下达新增间种、套种、轮作等耕作面积任务。实施数字赋农行动,建设数字农业工厂5个,新增数字农业应用场景8个。
(八)坚持机械强农。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大农机装备企业招引力度,发展粮食生产、中药材加工和蔬菜采收等适用农机装备。实施农机研制补短板行动,开展农业机械需求和农机企业摸底调查,重点梳理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中药材和蔬菜等特色产业装备需求情况,编制农机装备需求和研制清单,加大农机生产企业产品研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药材机械生产企业研发制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重大技术装备项目,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施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力度,不断提高大型复式智能高效机械占比,深化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农业机械总动力达840万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4%,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新增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3个。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实施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以蔬果、中药材冷藏为重点,发展冷链物流设施,参与长三角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建设,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 个以上。
(九)增加农民收入。通过乡村振兴带动一批、城镇化转移一批、完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启动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开展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推广新职业新业态培训,落实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保障作用。推动在县域就业农民工就地市民化。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培育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实施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加快释放资源资产增收潜力,发展壮大村级供销合作社,深化“联合体·组合投资·优先股”模式,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13%。实施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完善联农带农利益机制,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均稳定在2万个左右。实施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3万人次以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合理提高综合救助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确保不发生一户返贫致贫
(十)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持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走访、组织开展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申报和排查机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及时发现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确保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及早发现、应纳尽纳。健全乡村振兴、教育、医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继续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根据监测对象和脱贫群众的实际情况精准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兜底救助类政策,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严格监测对象退出标准,对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户按程序规范退出。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十一)千方百计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坚持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多措并举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巩固提升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量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实施光伏帮扶提升工程,开展“星级光伏电站”创建活动,强化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和板下土地综合利用,全年发电等效利用小时数不低于1100小时。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提升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落实好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发挥以工代赈促进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作用,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岗位劳动量和考核绩效的差别化报酬制度。
(十二)全面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做好政策效果评估。坚持常态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暗访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帮扶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有偿调剂政策。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工作,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和培训。配齐配强、管好用好乡村振兴专干和乡村振兴小组长队伍。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充分发挥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就业帮扶和县域结对帮扶工作。
四、聚力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十三)着力建设县区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按照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路径,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县区主导产业错位发展,聚焦优势产业,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引进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头部企业,重点建设中药材、粮食、畜牧、蔬菜等四个全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全产业链产值达1015亿元、增长9%。支持县区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和大健康产业,建设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初加工基地,加快建设一批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和产业强镇。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培育产值超100亿元龙头企业1家,新增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家、产值超50亿元加工园区1家。争创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药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粮食)。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化“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持续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
(十四)着力实施“158”行动计划。制定市、县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规划,创建长三角“一县一业”全产业链示范县1个以上,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6个以上,累计达20个以上。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全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大“三品一标”认证支持力度,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80个以上,每县区新认证20个以上,绿色食品续展率达85%以上,推进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瞄准市场需求,组织开展农产品展销会,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推动更多优质农产品销往长三角地区。
(十五)着力建设数字乡村。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深入推进省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积极打造中药材产业互联网。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持续完善“皖事通办”亳州分厅,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村、社区网上办事代办点,打造一批群众家门口的办事大厅。深入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每县区培育认定农村产品年网销额超1亿元的电商强镇或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1个以上,实现农村产品网销额115亿元,每县区增长20%以上。推进5G网络向农村地区覆盖延伸,新建5G基站1000个,累计建成3908个以上。
(十六)着力建设县域富民产业。聚力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深化与上海奉贤区结对共建,落实与江苏连云港、浙江衢州战略合作协议,加快融入长三角产业体系,发展“飞地经济”“园中园”。大力发展县区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优势产业,推动形成错位联动、竞相发展的“一县一业”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聚力建设“文化旅游强市”,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景点、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项目,评选乡村旅游重点村10个,打造乡村旅游“微创意”“微改造”示范点100个。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全力抓好全民创业,唱响“亳州老乡,请您回家”和助力青年学子创业品牌,推进药都“双创”英才计划,开展“药都创赢”大赛,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
(十七)着力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体系,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建设开放共享的县域共配服务中心,改造“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快递进村”在全覆盖的基础上提档升级。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推进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鼓励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每县区转型升级县域商贸流通企业1个以上、改造乡镇商贸中心5个以上、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100个以上。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十八)着力厚植绿色发展根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化肥、农药利用率降至41.5%,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持续推广密闭厌氧发酵粪水变肥水—肥水管网进田,实行畜禽粪污全量还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实行农作物秸秆“四离一集中”,秸秆综合利用率94%以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实施有毒有害垃圾和废弃农膜政府有偿回收,推广应用全生物质可降解塑料。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加强涡河、茨淮新河、西淝河等河道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新增人工造林8500亩。实施生物多样性重大保护工程。巩固蒙城县芡河鳜鱼青虾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成果。研究制定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实施意见。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九)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聚力建设“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开展乡村建设。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建立自上而下、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机制,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大拆大建,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统筹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避免建而又拆、资金浪费。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鼓励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建立健全管护体系,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二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全面推广砖砌三格式化粪池改厕模式,农村改厕1.8万户,新改建户厕优先入室、确保进院,统筹做好水冲式厕所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42个,治理农村黑臭水体14条。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转运设施、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广“生态美超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持续加强高速、高铁、机场周边环境整治。建成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42个,启动建设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39个。
(二十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联网路以及村内巷道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249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完善现有供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备。继续推进“喝上引调水”工程。升级改造农村电网。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完成676户以上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持续开展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十二)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继续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功能提升工作,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监督考核,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推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标准化建设,与全省医保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监管。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持续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累计930个卫生室达到标准。合理配置村医,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村医提供服务,对不适宜配置的,采取县乡巡诊服务、上级机构派驻、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开展村医“万医轮训”。按规定补助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全面推开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提升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全市新增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村级养老服务站9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提高到30%以上。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60%的乡镇(街道)建成社工站。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加大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关爱服务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完善基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总结推广蒙城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等试点经验,全面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优化乡村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融合、融洽。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全面推开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应用信息化监督手段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中的腐败问题。开展国家和省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扎实开展蒙城县立仓镇罗集社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建立并严格执行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研究制定《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二十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依据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开展农村文明创建督查调研,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达到60%、文明镇占比达到70%。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打造好人亳州品牌。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做强做实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乡村“村晚”、广场舞等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亳州庆祝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发挥“一约四会”、家庭家教家风作用,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典型案例评选等,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形成依法依规、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十五)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争创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推动心理疏导服务进村入户。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挥仲裁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落实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着力抓好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治理工作。加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推深做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组织建设,选派工作队对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问题突出的乡村进行专项治理,持续巩固“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渗透蔓延”专项工作成果,防范和打击邪教活动,依法打击利用宗教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县区农村应急广播建设全覆盖。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深化“一镇一委一站”基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乡镇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加大“骑路集市”治理力度,合理规划农村集市建设,坚决遏制农村交通安全事故高发、频发问题。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构筑更加牢固的免疫屏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七、加强乡村振兴要素保障
(二十六)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省统筹投资向亳州倾斜,压实县区政府投入责任。加强考核监督,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9.4%。支持县区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群体和其他农村人口。提高乡村振兴项目储备质量,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快见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二十七)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力度。持续实施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行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农业设施、活体资产等抵押贷款业务,力争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省涉农贷款平均增速。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实施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支持涉农企业上市。
(二十八)加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大力招才引智,完善与沪苏浙地区人才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机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计划、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培训高素质农民3050人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400人。招募15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根据省级安排部署,对县以下农林水卫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核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定向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二十九)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快土地流转,积极探索推广适度规模经营不同模式,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480万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三变”改革覆盖面,实施“三变”改革的村占比达75%以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拓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渠道。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五大森林行动”。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制定“四个优先”落实清单,明确目标举措,市、县区有关部门每季度向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落实情况。将“四个优先”落实情况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开展“三农”工作领域领导干部培训。加强“三农”领域作风建设,坚持“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一刀切、简单化,反对搞形象工程,防止急功近利。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三十一)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把主要精力放到农村工作上。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形成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三位一体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健全推进机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月开展重点工作调度通报,实现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观摩会联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和考核奖惩机制,实行任务责任清单化,做到有目标、有抓手、可量化、可考核,实现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底交账。“五大振兴”专项小组要建立工作专班,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运行机制,确保与所履行的职能要求相适应。
(三十二)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积极争取省与农业农村部合作项目落户亳州。统筹推进“四化同步”。争创省乡村振兴“115工程”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争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做好省属国有企业结对帮扶落后乡镇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扬激励。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1.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309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0亿斤以上。(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2.积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3.落实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加快发展优质生猪养殖,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4.9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户)不低于908个。(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4.推行“按图索麦”和订单化生产,优质专用粮食发展到630万亩。(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5.实施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2400亩,新增稻渔综合种养1万亩。(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6.启动实施食用菌产业振兴行动,每县区食用菌产量、产值增长20%以上。(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7.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蒙城县“农资统供、耕、种、管、收、售”六位一体农业托管模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总数达2700个。(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8.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对已经突破现有耕地保有量目标,或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进行整改,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负责落实)
9.研究制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58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9万亩。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10.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由市科技局等负责落实)
11.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行动,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收集保存农作物及畜牧种质资源,加强优质种子种苗培育。扶优扶强种业企业。(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12.实施数字赋农行动,建设数字农业工厂5个,新增数字农业应用场景8个。(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13.加大农机装备企业招引力度,发展粮食生产、中药材加工和蔬菜采收等适用农机装备。(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负责落实)
14.农业机械总动力达840万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4%,保持全省领先地位。新增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3个。(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1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16.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13%。(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17.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3万人次以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落实)
18.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量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55%。(由市乡村振兴局等负责落实)
19.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引进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头部企业,重点建设中药材、粮食、畜牧、蔬菜等四个全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全产业链产值达1015亿元。(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20.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培育产值超100亿元龙头企业1家,新增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家、产值超50亿元加工园区1家。(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21.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6个以上,累计达20个以上。(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22.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80个以上,每县区新认证20个以上,绿色食品续展率达85%以上。(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落实)
23.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
24.深入推进省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积极打造中药材产业互联网。(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25.深入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每县区培育认定农村产品年网销额超1亿元的电商强镇或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1个以上,实现农村产品网销额115亿元,每县区增长20%以上。(由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26.推进5G网络向农村地区覆盖延伸,新建5G基站1000个,累计建成3908个以上。(由市数据资源局等负责落实)
27.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快递进村”在全覆盖的基础上提档升级。(由市邮政管理局等负责落实)
28.化肥、农药利用率降至41.5%。(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29.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4%和95%以上。(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30.新增人工造林8500亩。(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负责落实)
31.研究制定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实施意见。(由市生态环境局等负责落实)
32.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全面推广砖砌三格式化粪池改厕模式,农村改厕1.8万户,新改建户厕优先入室、确保进院,统筹做好水冲式厕所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33.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42个,治理农村黑臭水体14条。(由市生态环境局等负责落实)
34.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转运设施、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广“生态美超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负责落实)
35.建成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42个,启动建设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39个。(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36.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联网路以及村内巷道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249公里。(由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落实)
37.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完善现有供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备。继续推进“喝上引调水”工程。(由市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38.升级改造农村电网。(由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落实)
39.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完成676户以上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持续开展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负责落实)
40.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继续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功能提升工作,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由市教育局等负责落实)
41.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由市教育局等负责落实)
42.持续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累计930个卫生室达到标准。(由市卫生健康委等负责落实)
43.合理配置村医,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村医提供服务,对不适宜配置的,采取县乡巡诊服务、上级机构派驻、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开展村医“万医轮训”。(由市卫生健康委等负责落实)
44.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提高到30%以上。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60%的乡镇(街道)建成社工站。(由市民政局等负责落实)
45.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等负责落实)
46.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打造好人亳州品牌。(由市文明办负责落实)
47.做强做实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乡村“村晚”、广场舞等文化体育活动。(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落实)
48.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争创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由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公安局等负责落实)
49.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由市司法局等负责落实)
50.实现县区农村应急广播建设全覆盖。(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等负责落实)
51.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9.4%。(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52.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省统筹投资向亳州倾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53.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推动开展农业设施、活体资产等抵押贷款业务,力争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省涉农贷款平均增速。(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等负责落实)
54.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由市财政局等负责落实)
55.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3050人次,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400人。(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56.招募15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落实)
57.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58.扩大“三变”改革覆盖面,实施“三变”改革的村占比达75%以上。(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
59.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负责落实)
60.争创省乡村振兴“115工程”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由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