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543234K/202307-00071 | 组配分类: | 招标采购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清云端视讯会议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26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索引号: | 11341600MB1543234K/202307-00071 |
组配分类: | 招标采购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清云端视讯会议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26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清云端视讯会议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书 PAGEREF _Toc533404943 \h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533404944 \h 4
第三章 评审办法 PAGEREF _Toc533404945 \h 15
第四章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533404946 \h 18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清云端视讯会议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1、项目名称: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清云视讯会议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2、采 购 人: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资金来源:资金已经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参加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清云端视讯会议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见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 8.2万元/年。
3、服务期:3年。
3、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授权书(格式自拟)。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参加投标,可以不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即可;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公司参加投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也予以认可。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 时
30分,下午 2 时30分至5 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采购
1、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8月3日上午10:00。
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13房间。
3、逾期送达的采购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4、开标时间及地点:同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六、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采购保证金: 0元 (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亳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杜仲路679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58-5125158
2023 年 7月2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1.1.1 |
采购方式 |
采购 |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采购公告。 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联系人:详见采购公告。 电话:详见采购公告。 |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 |
名称:详见采购公告。 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联系人:详见采购公告。 电话:详见采购公告。 |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采购公告。 |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
1.3.2 |
交货(供货) 时间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
1.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
||
2.2.1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2日12:00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供应商无权再因为采购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 |
||
2.2.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3年8月2日17:00,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给供应商。 |
||
2.1 |
定标 |
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者为中标人 |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
为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发出时间。 |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发出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
||
3.1 |
构成采购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
3.3 |
采购有效期 |
开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
3.4.1 |
采购保证金 |
保证金的递交:0元整,以现金形式(装入信封内,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
||
3.4.3 |
采购保证金的 退还 |
采购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交于招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
||
4.1.1 |
采购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
装订、密封和标记要求 1、装订要求 递交的纸质采购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1 份正本, 2份副本,电子文档1份。 2、密封要求: 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标记要求(封套上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响应文件 采购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注: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
||
4.2.1 4.2.2 |
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
供应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工作,否则,采购人将把迟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原封退还。具体详见采购书。 |
||
4.2.3 |
备注 |
中标单位在安装之前需提供样品,经业主单位审核通过后予以安装,否则不予验收。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书。 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 |
||
5.2 |
开标程序 |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密封情况检查:唱标前由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进行检查。 开标顺序:按照采购响应文件送达的顺序进行开标。 |
||
6.1.1 |
采购小组的组建 |
采购小组的构成:3人以上单数(含3人)。 采购小组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
6.3.2 |
是否授权采购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1-3名。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制定响应文件; 2、开标后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违法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2 |
勘探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前请充分勘察现场,了解施工内容 |
|||
3 |
控制价 |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 82000.00元/年。 |
说明: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与采购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采购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及需求、交货时间和地点
1.3.1 采购内容及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供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单位不得强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
(7)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9.2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9.3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内容及需求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时间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1.9.4 采购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10.1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以及货物采购中所伴随的服务。
1.10.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供应商: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采购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响应函;
(2)开标(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规格响应表;
(5)供货及技术方案;
(6)供应商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
(7)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8)第二轮报价表;
(9)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采购(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响应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为准。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供应商的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2.7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采购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有效期为60天。
3.3.2 在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采购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采购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采购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采购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采购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采购保证金格式递交采购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采购保证金,并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3.4.2 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保证金的,采购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4.3 退还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采购保证金的情形。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3.6.1 除采购文件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采购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但备选响应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采购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1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或进行登记。
4.2.5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或进行登记。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采购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1 评审与采购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采购小组负责。采购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采购小组进行评审。
6.2 评审与采购原则
评审与采购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与采购
6.3.1采购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采购。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采购依据。
6.3.2评审与采购完成后,采购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就投标价格、采购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采购。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采购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政府采购合同
7.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4.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1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7.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采购)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采购),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采购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5.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5.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5.8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监督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资格性检查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证件)(如允许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居民身份证)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
符合性检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签署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
投标函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
承诺书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
响应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交货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注:
1、初审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原件的扫描件装入响应文件,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7.3。
1.1采购是指采购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采购,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从采购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注:在评审与采购前,请采购小组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本采购文件。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价格分 |
20分 |
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
技术服务方案 |
技术要求(25分) |
所有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得25分。标“▲”属于重要参数,任何一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一项扣3分。未标“▲”属于一般参数,任何一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建设方案(5分) |
1、投标人基于本项目建设目标、要求以及对项目的理解,提供完整的建设实施方案。 |
|
运维方案(9分) |
1、项目运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措施、技术服务和支撑体系,提供本地化的运维服务团队及能力,方案设计详细完整、具有良好的针对性,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
信誉 |
人员要求(12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每具有以下一项证书得2分,满分8分: |
|
企业实力(12分) |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中国泰尔实验室检验,符合面向视频应用的云端服务技术要求的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业绩 |
12分 |
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与政府单位视频会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
其他 |
5分 |
投标人所投视讯会议系统加密平台(密码模块),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 |
评审与采购工作由采购小组负责,采购小组将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
(一)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采购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采购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采购。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再进行商务评估,与供应商进行采购。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结束后,所有参加采购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的高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3.2 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采购过程和结果。
4.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4.1.1采购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采购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采购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采购活动方可暂停。
4.1.2发生评审采购暂停情况时,采购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采购的条件时,由原采购小组继续评审采购。
4.2关于评审采购中途更换采购小组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采购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采购中途退出评审采购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采购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审采购的采购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采购行为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采购。
4.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审采购环节中,需采购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采购结论做出表决的,由采购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采购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清云端视讯会议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货安装地点:亳州辖区内。
项目规模:6个视频会议会场服务、视频会议系统云平台接入
招标范围: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清云端视讯会议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供货安装期:5日历天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视频会议会场服务1 |
2.1要求 |
1 |
套 |
2 |
视频会议会场服务2 |
2.2要求 |
5 |
套 |
4 |
视频会议系统云平台接入使用费 |
2.3要求 |
1 |
套 |
3 |
智慧协作通讯服务 |
2.4要求 |
1 |
套 |
5 |
100M视讯会议专线 |
专线 |
3 |
年 |
要求提供视频会议主设备、显示设备、移动手推车、三脚架等,以及满足视频会议设备正常运行的配套服务。
2.1.1 视频会议主设备性能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1 |
视频会议终端要求采用嵌入式硬件分体式结构,非PC架构、非工控机架构,嵌入式操作系统,非windows或虚拟化应用的软件平台,产品稳定,能够支持7×24小时长时间开机运行; |
2 |
视频编解码协议,至少支持 H.261, H.263, H.263+, H.263++, H.264, H.264 High Profile 等视频编解码标准 |
3 |
支持在512Kbps带宽下实现1080p 30fps的活动视频; |
4 |
音频编解码协议,至少支持 G.711, G.722, G.722.1*, G.722.1C*, AAC-LD,G.726, SILK,Opus等音频压缩算法,支持自动回声消除(AEC)、自动增益控制(AGC)、自动噪声抑制(ANS)、支持唇音同步; |
5 |
支持ITU-T H.323, IETF SIP多媒体框架协议,能够和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互通; |
6 |
支持ITU-T H.239, BFCP双流协议,主流辅流都可以支持1080P图像格式; |
7 |
设备支持IPV4 和IPV6双协议栈;(需提供符合CNAS,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
NAT/防火墙穿越,支持H.460.18/19 ; |
9 |
至少支持双路1080p 60帧/秒效果,主视频和辅视频双路1080P分辨率时,双流的两路图像帧频均不低于60帧每秒; |
10 |
H323安全保障,H.323协议呼叫至少支持H.235信令加密与AES(AES-128,AES-256)媒体流加密保障安全; |
11 |
SIP安全保障,SIP协议呼叫至少支持SIP OVER TLS 信令加密与SRTP媒体流加密保障安全; |
12 |
至少支持64kbps至8Mbps呼叫带宽; |
13 |
支持384K~512K高清宽带音频能力; |
14 |
支持本地和远端同视功能,即将本端视频输出的视频画面同步输出到远端,本地和远端看同一视频画面 ; |
15 |
支持从网络摄像机通过RTSP网络拉码流入会 |
16 |
支持会议横幅功能,可设置横幅字体、背景等等; |
17 |
支持字幕滚动显示,可设置文字颜色、大小、背景、滚动方向等等; |
18 |
支持视频会议终端本地USB录制,支持开机录制,手动录制等方式;(需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9 |
支持定时自动开关机功能; |
20 |
支持红外透传功能,实现终端遥控器通过摄像机或其它会场内设备控制机房内会议终端,方便使用; |
21 |
支持模拟麦克风、数字麦克风、USB 麦克风输入; |
22 |
支持本地和网络地址簿存储远端会场信息; |
23 |
支持快速导入、导出终端通讯录的地址簿; |
24 |
支持视频会议终端进行会场直播,终端通过RTMP推流到直播平台,对会议现场进行直播; |
25 |
支持RTP传输保护,无需人工干预,终端可对 RTP码流进行 自动分析、自动识别和保护, 对异常码流进行的自检和恢复。 在网络丢包严重的情况下,自动感知丢包延迟,并进行QOS-FEC 保护,丢包30%时,会议仍能够正常召开。 |
26 |
支持双语种声音同传,终端不但要支持分别同时输入两种不同语种的声音,分别同时输出两种不同语种的声音,而且要支持两种语种的声音灵活混音并编码输出; |
27 |
音频输入接口:至少1路卡侬口输入, 至少1路卡侬口麦克风输入,至少1路数字麦克风输入,至少1路HDMI输入,至少支持1路DVI音频输入,至少支持1路USB音频输入; |
28 |
音频输出接口:至少1路卡侬口输出, 至少3路HDMI音频输出,至少1路USB音频输出; |
29 |
视频输入接口:至少1路HDMI输入,至少1路 DVI-I输入,至少1路VGA输入,为满足长距离传输要求终端要求至少具备1路 3G-SDI输入;(需提供符合CNAS,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0 |
视频输出接口:至少3路HDMI输出, 为满足长距离传输要求终端要求至少具备1路 3G-SDI输出;(需提供符合CNAS,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1 |
USB接口:至少2路USB输入;(需提供符合CNAS,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2 |
摄像机控制接口 2路COM(需提供符合CNAS,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3 |
网络接口支持2路RJ45: 10/100/1000 Base-T;(需提供符合CNAS,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4 |
标配一个摄像机,支持12倍光学变焦,最大广角不低于72.5° ,水平转动范围不低于±170°,垂直转动范围不低于 -30° ~ +90°,支持水平和垂直翻转,支持倒装。至少支持HDMI,3G-SDI,网络视频输出 |
35 |
标配一个会控平板,不低于10.1英寸IPS触控屏,支持不低于10点触控,分辨率不低于1280x800,可视角度不低于170°,网络至少具备RJ45: 10/100 Base-T和 WiFi,内置锂电池。 |
36 |
支持开机零配置,激活码一键完成配置;(需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7 |
可以配合云平台在会控平板上创建会议,会议日程,预约会议,点对点呼叫,一键入会等功能;(需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8 |
可以配合云平台在会控平板上进行基本配置操作,会议管理,静音会场,加入会场,挂断会场等操作;(需提供功能界面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9 |
端到端延迟<200 毫秒;丢包率<1%;网络抖动<50 毫秒时,视讯服务质量受到影响(需提供符合CNAS,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
40 |
丢包率<5%时,音频质量良好,图像质量保持不变,在丢包结束后应能迅速恢复(需提供符合CNAS,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1 |
标配一套无线一拖二无线鹅颈麦克风,无线传输距离不低于50米; |
42 |
需提供入网许可证和CCC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要求提供视频会议主设备、显示设备、移动手推车、三脚架等,以及满足视频会议设备正常运行的配套服务。
2.2.1 视频会议主设备性能要求:
序号 |
指标项 |
指 标 要 求 |
1 |
总体要求 |
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非PC、工控机架构,集成编解码器、麦克风、摄像头、扬声器和支架等,方便安装部署。 |
2 |
支持IETF SIP协议,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 |
|
3 |
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 |
|
4 |
视频指标 |
支持H.264 BP、H.264HP等图像编码协议。 |
5 |
支持标准H323下H239协议,支持主流、辅流同时达到1080P分辨率总帧率不低于30帧 |
|
6 |
音频指标 |
支持G.711、G.722、G.722.1、G.722.1C、Opus、G.719等多种音频协议 |
7 |
支持自适应回声抵消,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噪声抑制 |
|
8 |
支持音频输入和输出增益调整 |
|
9 |
双流指标 |
支持BFCP 双流。支持2路H.264 1080p的能力;主流支持1080p 30帧、辅流1080p |
10 |
接口要求 |
网络接口支持100/1000Mbit/s的Ethernet RJ45接口 |
11 |
输入/输出支持高清视频接口,输入支持HDMI或VGA(必选),输出支持两个HDMI接口(必选),支持即插即用 |
|
12 |
输入接口支持USB数字麦克输入(有线MIC或无线MIC),支持外接调音台等设备音频输入;HDMI-IN接口支持语音采集功能 |
|
13 |
摄像机指标 |
|
14 |
内置镜头支持不低于70°度广角, 支持不低于9倍光学变焦 |
|
15 |
支持≥20个的预置位 |
|
16 |
支持多种图像模式及图形模式用户自定义,适应不同光照条件下的会场环境。 |
|
17 |
支持LCD 显示功能,可以实时显示当前视频输出格式和故障码,便于维护人员诊断和维护 |
|
18 |
支持通过终端遥控器或WEB界面对镜头视频格式、曝光指数、白平衡、对比度和降噪等参数进行远程调整 |
|
19 |
麦克风指标 |
支持360度全向拾音,最大拾音距离达到至少3米 |
20 |
支持麦克风级联;全向麦支持接听功能 |
|
21 |
支持数字MIC(有线/无线)或模拟MIC |
|
22 |
网络适应性 |
具备良好的网络适应性,对接中国移动云视讯会议平台图像流畅、清晰、无卡顿、无马赛克现象,达到抗丢包30%,确保会议正常进行 |
23 |
支持1Mbps~4M会议带宽下,召开1080P30帧高清会议,功能正常,音视频流畅;512Kbps~2M会议带宽下,召开720P30帧高清会议,功能正常,音视频流畅 |
|
24 |
支持IP地址的静态配置和动态分配(DHCP) |
|
25 |
支持PPPoE、IPoE、LLDP-MED和802.1x认证方式 |
|
26 |
支持NAT功能 |
|
27 |
支持二层QoS(IEEE802.1Q/p VLAN tag)和三层QoS(ToS,DiffServ,MPLS) |
|
28 |
安全指标 |
支持在SIP下,TLS、SRTP加密 |
29 |
支持非法会话拦截(非云视讯平台过来的呼叫不响应) |
|
30 |
终端能力 |
支持红外/蓝牙遥控器双模遥控器 |
31 |
支持待机休眠及遥控器唤醒功能 |
|
32 |
支持Android和IOS的移动设备,通过APP扫描二维码配对,实现终端设备控制、共享移动设备上的图片及文档数据,最大分辨率达到1080。 |
|
33 |
支持断点续传功能,终端升级过程中发生网络中断,恢复后可断点续传,避免升级失败。 |
|
34 |
支持内置网络诊断工具,能够快速定位网络层数据包经过的主要节点,支持内置网络抓包功能,便于网络故障定位 |
|
35 |
支持全中文图形化界面,支持遥控器中文输入法输入,能够提供中文、英文产品手册,用户文档,具有基本的维护检测功能,本端音频自环、视频自环、事件日志、远端升级维护等功能 |
|
36 |
支持Web端进行会议相关的控制,如开会,接听,挂断,等会议中的操作 |
|
37 |
支持Web端摄像机控制,如PTZ,预置位等 |
|
38 |
支持企业通讯录功能 |
|
39 |
支持TR069协议,支持通过服务端查询所投产品的告警、配置,并对所投产品进行远程配置下发及升级 |
|
40 |
支持终端本地会控APP支持控制云端会议,无需登录web portal可发起会议 |
|
41 |
支持直播APP应用 |
|
42 |
支持检测U盘/SD卡系统版本自动升级 |
|
43 |
支持系统软件损坏下的系统修复 |
|
44 |
支持一键状态检测功能,快速定位问题 |
|
45 |
支持本地录像和截图功能,可通过外置存储设备存储本地 |
|
46 |
终端应能提供API接口,支持导入第三方APP二次开发 |
|
47 |
支持桥接云视讯视频会议功能及其他标准的SIP会议 |
|
48 |
证书指标 |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3C证书 |
49 |
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国软件测评中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部出具的三级等保证书 |
指标项 |
指 标 要 求 |
总体要求 |
▲所投设备要求采用稳定性更强、安全性更好的军工级VxWork实时嵌入式操作系统,非Windows、Linux操作系统;不能采用含有硬盘、内存插槽和VGA接口的PC架构,卖方要详细描述MCU体系结构。 |
所投设备符合ITU-T H.323、H.320、IETF SIP、TIP标准,支持H.323/SIP/TIP协议的终端能够同时接入会议,具备强大的兼容能力。 |
|
所投设备采用全新的硬件平台,支持全编全解技术,支持对每一路接入终端的媒体全适配处理能力,确保每个接入的会场均可以任意不同的协议、带宽、格式、帧率参加同一组会议,每个会场均可有独立不同的多画面,会议中任何一个参会终端出现丢包仅影响该会场,不会影响整个会议效果。 |
|
容量及端口资源分配 |
▲所投设备呼叫带宽支持64Kbps-8Mbps,系统容量最大支持不少于96个1080P60fps或者192个1080P 30fps/720P60fps或者384路720P 30fps或者768路标清(CIF/4CIF)会场同时接入;能够同时支持不少于192路纯音频IP话机直接接入,不接受通过语音网关的方式接入方案。 |
|
▲所投设备支持灵活的端口资源分配功能: 1 个1080P@60fps 端口可拆分为 2 个1080P@30fps 端口、或者 4 个720P@30fps端口、或者 8个SD端口来使用; 1 个1080P@30fps 端口可拆分为 2 个720P@30fps端口或者4 个SD端口来使用; 1 个720P@30fps 端口可拆分为2个SD 端口来使用。
|
视频指标 |
▲所投设备支持ITU-T H.264 BP、H.264 HP、H.264 SVC、H.263、H.261视频协议。支持1080P60帧、1080P30帧、720P60帧、720P30帧,并向下兼容4CIF、CIF图像格式。 |
▲所投设备支持ITU-T H.239、BFCP辅流协议。支持主视频1080p60fps时,辅视频同时实现1080P60fps高清效果。 |
|
音频指标 |
▲所投设备支持AAC-LC/LD、G.722.1、G.722.1C、G.711a/u、G.722、G.728、G.729A、G.729AB、G.719、iLBC音频协议, 并且支持不少于三种20KHZ以上的宽频音频协议,支持单/双声道。 |
多画面功能要求 |
▲所投设备支持 1/2/3/4/6/8/9/13/16等多画面类型,具有 10 种或以上多画面模式切换,支持 VIP(N+1)格式的多画面(例如 5+1、 7+1 多画面显示) 。 支持自定义会场视频在多画面中的显示位置。 |
所投设备支持对称的1080P 60fps多画面功能,保证在多画面场景下实现终端和MCU之间收、发均是1080P 60fps图像,最高16画面分屏。 |
|
▲所投设备支持每端口自动多画面,通过遥控器一键召集五方以上的AD-hoc会议,每端口自动实现除本身会场视频图像以外的多画面效果。通过会控台设置,视为不满足项。 |
|
|
所投设备支持召集会议后,自动呈现多画面给己入会会场,呈现的多画面分屏数量会根据入会会场的个数而自动增加。 |
会议可靠性 |
▲所投设备支持MCU备份功能,当其中一台MCU断电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可使用后,会议自动切换到备份MCU上面继续召开;支持IP网口备份功能,网口备份切换不影响正在召开的会议。 |
所投设备支持主控板备份、业务板倒换、IP备份(光口备份、电口备份、光电备份)、芯片备份、电源备份,且主控板在倒换过程中或两块主控板均发生故障时,不影响正在召开的会议。MCU支持至少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 |
|
所投设备支持风扇热插拔功能; |
|
|
▲所投设备支持SIP(TLS/SRTP)信令和媒体流加密、AES加密算法、H.235媒体流加密、H.235认证和信令完整性校验。提供身份验证与加密通讯的安全通道,防止用户被仿冒,保护会议信息在传送过程中不被截获翻译,全面保证会议信息安全。 |
MCU功能 |
所投设备支持辅流适配功能,辅流适配时不占用主流的端口资源。 |
|
所投设备支持音视频IVR功能,与会终端可以通过呼叫IVR接入号或者直接呼叫MCU的IP地址,并根据系统提供的音视频IVR引导,方便的实现会议的创建或者加入到已经召开的会议中。 |
▲所投设备支持多台MCU组成资源池,实现MCU资源统一管理,根据MCU资源使用情况,动态分配MCU资源,以实现MCU资源负载均衡,组成资源池的MCU可以为不同型号的设备。用户能够按照将MCU资源以端口为单位,分配给多个企业用户租用。 |
|
▲所投设备支持良好的视频处理能力 ,以1Mbps带宽实现1080P@60fps H.264 HP视频通信,图像质量良好;以512Kbps带宽实现1080P@30fps H.264 HP视频通信,图像质量良好;以384Kbps带宽实现720P@30fps H.264 HP视频通信,图像质量良好;最大限度节省用户网络资源。 |
|
系统抗网络丢包能力 |
▲所投设备具备较强的抗丢包能力: 10%丢包下,语音连续清晰,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 15%丢包下,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 20%丢包下,语音较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 25%丢包下,声音较清晰稍有卡顿,但可迅速恢复,图像清晰流畅 33%丢包下,声音较清晰有少量破音,图像清晰流畅 |
录播能力 |
所投设备应具备双画面录播能力,当会议主席与其他会议者观看画面不同时,MCU支持将两路画面混合成一幅画面,输出给录播设备。 |
认证指标 |
所投设备具有CCC(中国)入网认证 |
指标项 |
指 标 要 求 |
总体要求 |
▲所投设备具备良好的互通性,支持VoLTE手机以视频方式参与视频会议中,支持传统固话和2/3G手机已语音方式参与到视频会议中;入会方式支持终端主动入会和被召集入会。 |
单个会议支持400与会方或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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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支持与传统入驻式H.323会议系统实现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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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具备NAT穿越、防火墙穿越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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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支持基于SIP over TLS实现信令加密功能,基于SRTP实现媒体加密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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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同时支持IPv4和IPv6终端的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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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可以向企业提供专用MCU端口资源,也可以与其他企业共享MCU端口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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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要求 |
▲所投设备提供第三方API,满足集成商多样化的集成要求。系统可与企业OA系统完美集成 |
所投产品支持与主流监控平台无缝融合,可直接把视频监控图像接入视频会议,控制监控摄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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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控功能 |
所投设备支持会议预约:企业成员用户通过登录企业自服务门户访问会议管理WEB界面来预定立即会议、定时会议、周期会议,可预定的媒体类型包括:语音、视频、数据。 |
所投设备支持会议发起:支持用户预约立即会议或预约的会议满足条件后将会发起会议。支持用户可以使用POTS话机或SIP硬终端使用IVR方式来发起语音会议。支持用户可以使用手机客户端在企业或个人通信录中选择群组或多方发起音频会议。用户也可以使用PC客户端,PAD客户端在企业或个人通信录中选择群组或多方发起音视频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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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支持普通参会者和会议管理员两种与会角色,普通参会者可执行的会议操作包括:根据会议管理员设置的权限(听说,只听不说)进行发言。 l 根据会议管理员设置的权限查看其他与会者的视频图像。 l 根据会议管理员的控制进行数据会议的操作,如共享屏幕,文档共享,操作电子白板,会议中文件传送等。 l 修改自己参与的会议媒体,如增加/删除音频或视频等 l 在授权情况下进行会议录音、音视频(包括数据协同媒体流)的录制 l 接受会议管理员的角色转让 会议管理员除了具备普通参会者的操作功能之外,还应至少支持以下操作: (1)成员控制功能 l 邀请用户加入会议、剔除与会者、结束会议等 l 转让主席角色给其他与会者 (2)会议控制功能 l 会场控制:如音频控制、视频控制、数据控制 l 锁定会议或会议解锁:阻止、允许额外的用户加入会议 l 延长会议 l 结束会议 l 修改会议媒体,如增加/删除音频或视频,增加数据协同功能等。媒体类型的加入或删除可以是针对整个会议,也可以是针对部分与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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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支持会议锁定/解锁功能:在会议进行过程中,会议管理员可以锁定会议。 会议锁定后,只有会议管理员能够加入会议,其他来宾不能加入会议;将会议解锁后,会议管理员和来宾都能加入会议。锁定后除了会议管理员外的其他用户不能加入会议。会议解锁会议后,其他用户可以正常加入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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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在会议进行过程中,会议管理员可以对会议时间进行延长。每次延长操作可以延长15、30、45或60分钟,会议延长不能超过会议的最大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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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语音会议,所投设备支持允许/取消发言功能,会议管理员可以通过会议管理界面或PC客户端对参会者进行取消发言操作,操作成功后,该用户被禁止发言,此用户的声音将不会传入到会议中。会议管理员通过会议管理界面或PC客户端、PAD客户端允许参会者发言操作,该用户被允许发言,此用户的声音可以传入到会场中。 支持会议管理员对会场进行静音和取消静音操作,支持用户对自己进行静音和取消静音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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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视频会议,所投设备支持会议管理员选择多画面视频布局,支持在1-16画面中任意选择。支持在以下的显示模式中进行选择: 1. 视频广播:会议主席将会议中的某位与会者的视频或一组多画面广播给其他与会者观看,期间会议主席可以任意选择自己所观看的视频,也可指定被广播的与会者观看某个视频。 2. 视频选端:多画面模式下,每个单独的画面称为该多画面的子画面,系统将指定一个固定的子画面为该多画面模式的主画面。会议主席可通过视频选端功能将子画面的视频源设置为辅流或某个与会者的视频,所有与会者的对应子画面将显示辅流或该与会者的视频。 3. 自动浏览:在视频会议召开过程中,会议主席通过会议控制界面指定会议中需要广播的会场视频,使被广播的会场按一定顺序、时间间隔自动循环显示在所有会场的视频终端上 4. 会议点名:在视频会议召开过程中,会议主席通过Web界面发起点名操作后,只有会议主席和被点名的与会者才可以发言(会议主席可以全程拥有话筒)。其他与会者处于静音状态,且不能对自己进行静音、取消静音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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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支持选择会议中的会场,进行远程摄像机控制操作(上下左右,聚焦,放大缩小),方便管理员在会议中快速调整会场图像。 |
所投设备支持会场的辅流令牌,管理人员授权终端令牌后,才可以发送辅流,满足客户统一控制辅流发送的需要。 |
指标项 |
指 标 要 求 |
录制要求 |
▲所投设备支持同时不少于15个1080p双流会议并发录制,20个4CIF标清会议并发录制 |
所投设备录制源协议支持: 视频主流:QCIF、CIF、4CIF、VGA、XGA、720P、1080P;音频:G.711a/G.722/AAC-LD单声道/AAC-LD双声道输入 视频辅流:最大支持1080p; 被录制会场的带宽支持128Kbps~4Mb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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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要求 |
所投设备支持内置至少6T的大容量硬盘,至少8G RDIMMS内存,支持4000小时@512Kbps的会议录制,支持RAID1备份功能。并支持IPSAN、NFS外置存储设备。 |
录制功能要求 |
所投设备应基于IP网络,可以在会议过程中随时启动、停止会议录制,将会议中的视频、音频信号和计算机动态屏幕信号进行同步组合录制,并能够存储回放。 为了适配各种播放场景,系统对单个会议录制时,采用同时录制多种码流,单个会议最大支持同时录制4种码流:语音码流、高清视频码流、标清视频码流、视频辅流。可根据会议资源类型录制各种码流,比如:语音会议录制语音码流,高清会议(含辅流)场景录制语音码流、高清视频码流、标清视频码流、视频辅流。 |
所投设备在播放过程中,可实现画中画、画外画、全屏切换等各种布局的随意切换,支持点播过程中可自由切换画面布局。如果录制的是双流会议,所投设备支持点播时通过图片索引快速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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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支持自动定期把本地的录制文件上载到外部存储服务器,支持通过FTP、SFTP接口上载文件到外部存储服务器,通过会议ID即可找到会议录制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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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支持从会议管理Portal开启录播会议,并进行录制;支持通过Web界面对会议录制文件的集中管理,可修改录制文件信息,以及删除录制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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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设备支持HTTP、HTTPS协议,提供Web管理接口。支持告警管理功能,当系统检测到硬件故障,包括磁盘故障、网络故障,会上报故障告警,当故障解除后,上报恢复告警。当系统检测到磁盘空间满,会向网管上报告警信息。当录制文件占用的磁盘空间满,系统会上报故障告警,当磁盘空间恢复后,系统会上报恢复告警。当单个会议录制时长达到了设定的阈值,系统主动停止录播。系统会定期清理非录制任务生成的文件,以防止不必要的文件占用磁盘空间。 支持日志管理功能,系统能够记录多个级别的日志信息,提供日志文件下载功能,日志文件自动、手工备份功能,日志文件删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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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要求 |
所投设备支持IP平面的物理隔离。在录播服务器与会议平台之间划分媒体平面、NFS/FTP/SFTP平面、控制平面、Web平面,各平面之间实现物理隔离 |
远程升级要求 |
所投设备支持支持通过WEB方式远程对系统进行升级。 |
提供完整在线协作通讯、会议管理系统等服务,定制化开发服务和对接测试联调等应用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清单中所列品牌(如有)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
2、如中标人不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供货时提供与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签订的合同和发票。如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4、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确要求的外,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5、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6、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每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响应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采购文件中采购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采购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单位退还该采购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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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
交货期(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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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成交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标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服务名称 |
产品品牌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供货)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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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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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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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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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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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响应部分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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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数量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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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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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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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注:1、本表填写时,投标货物技术参数与规格不得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应据实填写。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如:产品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长短及服务、保修期满后的服务等。供应商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产品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营业执照
2、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材料(格式附后)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5、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6、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7、承诺书(格式附后)
格式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身份证正面扫描件须粘贴至指定位置,身份证背面扫描件不作统一要求。)
格式2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4
承诺书(格式)
我单位自愿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一、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严格自律,不参与、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
二、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我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如果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保证货物质量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承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工作,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并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
四、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我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我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五、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取消我单位投标(报价)、中标或正在实施项目的资格,自愿放弃索要投标(报价)保证金的权利,接受不予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及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购活动的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格式6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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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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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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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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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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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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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项目人员职称:招标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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