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利辛县2023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运行结果
发布时间:2023-07-31 18:00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实施进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我市只有利辛县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市委、市政府和利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均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调研、部署,到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为利辛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规范资金管理
1.市教育局成立专班,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利辛县教育局成立专职财务管理团队,各学区配备一名营养餐专职会计,负责辖区内营养餐试点学校膳食补助资金建账、核算、支出,进一步加强了利辛县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的常规管理。
2.为完善营养餐财务管理机制,5月7日,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吃”“穿”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亳州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生“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利辛县纪委《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生“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教育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纪委监委11楼会议室召开了利辛县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学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围绕资金管理、餐饮管理、食品采购、食堂管理、其他等五个方面问题对于“学生餐”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利辛县教育局联合财政、审计、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学校摸排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健康安全。
3.为进一步加强利辛县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的常规管理和寄宿制学校早晚餐伙食费、附属幼儿园午餐费,严把资金收支关、严把票据审核关,严禁挤占、挪用、克扣、私设小金库,落实相关政策,利辛县教育局建立利辛县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专户。截至目前,利辛县中小学食堂财务已纳入食堂专户管理。
(三)落实政府职责
利辛县第十一届利辛县政府第1次会议和2014年第32次利辛县政府常务会议对此项工作及聘用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经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将聘用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经费列入利辛县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保障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食材质量
为确保食材质量,努力从“吃得饱”向“吃得营养、健康、均衡”转变。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20〕4号)、安徽省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营养办〔202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材〔2021〕1号)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利辛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各类食材已全部实现统一采购,并建立食材溯源追查平台。
(五)强化监督管理
1.加大督查力度。由利辛县政府牵头,县教育局、县督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四部门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到学校进行督查,形成长效机制,每周无特别情况至少有一天进行联合督查,每周发一期督查情况通报。市教育局也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接到学校进行暗访督查,确保此项惠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2.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市教育局督促利辛县各学校制定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3.加强业务培训。市教育局及利辛县每年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同时,利辛县教育局要求各学区中心校每学期开学初,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接受岗前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程序,让从业人员尽快熟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5月27日,利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在亳州新能源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举办全县2023 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培训班,邀请省食品监督所高级讲师李冠青同志讲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县市场局郑敏同志讲授校园食品包保APP平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重点知识。截至目前,利辛县培训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累计2600人次。
4.设立举报电话。亳州市、利辛县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摆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首要位置,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在食品安全和资金监管方面情况多次进行调研、督查和指导。将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纳入对学区中心学校的年终考核,建立常规监督体系,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实行多方位的监督。
(六)加大宣教力度
每学期开学初,市教育局均要求利辛县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辛县教育局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与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地调研、座谈,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营造全县上下关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利辛县教育局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提高了全社会的知晓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利辛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运行结果
(一)食堂供餐率。截至2022年6月底,亳州市利辛县符合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304所(含教学点),受益学生96443名,涉及23个学区、1所特教学校,覆盖率100%,学校自主经营食堂,食堂供餐率100%。
(二)资金拨付。截至2022年6月底,亳州市利辛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累计拨付4796.1万元,食堂从业人员经费累计拨付718.3万元。
(三)互联网+明厨亮灶。目前,利辛县已全部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