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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05708556/202302-00106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亳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日期: 2023-02-28
索引号: 11341600MB05708556/202302-00106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亳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日期: 2023-02-28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亳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02-28 10:53 信息来源: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征求意见方面。《亳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市发展改革委征求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发展中心意见,并对提出意见进行了修订。

二、专家论证方面。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删除部分已经放开的项目,因价格未调整,因此无专家论证。

三、风险评估方面。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删除部分已经放开的项目,因价格未调整,因此无风险评估。

四、合法性审查方面。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删除部分已经放开的项目,因价格未调整,因此无合法性审查。

五、集体研讨和决策公布方面。2022年12月9日,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听取了《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情况的汇报,同意汇报意见。2023年1月30日,市政府同意我委联合市住房发展中心关于《亳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汇报。2023年2月27日,我委联合市住房发展中心印发《亳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并经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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