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3-07-05 09:48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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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主动作为,认真履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耕地保护提质增效
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和进出平衡,完成补充耕地2558亩。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97宗408.07亩。增减挂钩项目组卷40个批次、面积16780亩;在省域内流转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039亩,交易金额4.47亿元。印发《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277亩、工业低效土地37宗、闲置土地2844亩,闲置土地处置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自然资源执法规范有序
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的94390个图斑的填报工作。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案件办理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2023清风行动”。
(三)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提升
召开会商会6次,保障项目56个。审批报件48个批次(含2022年批次)、面积3685.54亩,完成3个县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工作。全市以“标准地”形式供应土地30宗,面积2372亩。“拿地即开工”出让土地5宗,面积364亩。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对拟出让的20宗1873亩工业用地进行审查形成了项目“用地清单”。上半年全市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69宗、供应面积14349亩、总收入价款19.96亿元。完成9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审批和23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
(四)规划修复工作稳步推进
《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发布实施《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持续推进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2022年转接2个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已进入施工收尾阶段,待申请验收;2023年新设立废弃矿山治理项目10个,其中1个正在施工,9个自然修复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即将进行施工;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已进场施工。
(五)办实事优环境成效明显
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升行动,上半年共颁发证书56950本、证明23237份。常态化开展工业项目分幢登记,为98家工业企业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融资贷款金额近2亿元。牵头解决了30多家工业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完成“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15456套。农村“房地一体”外业测绘、权籍调查全面完成,已登记41.59万宗。行风热线办理线上、线下转办线索28件,办理反馈率100%。持续落实月度《亳州自然资源专报》及效能检查通报制度,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加强。
(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调查,印发了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一系列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和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活动。建立完善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履职档案,与县区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推进三县一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验收,完成地面沉降骨干监测网建设监理单位招标工作。
(七)林业及湿地保护工作再提升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全市已完成造林绿化1.37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造林绿化任务。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发布2023年1号总林长令,召开市级林长会议,印发《2023年亳州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和《亳州市市县级林长制工作指南》,3次下发林长巡林提示单。上半年,全市各级林长巡林150286次,护林员巡护223297次。持续做好湿地资源管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联合监督检查。
(八)信访工作不断完善
构建党建+信访新格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即时响应信访案件、亲自接待群众来访、约访下访、包案和每周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等“扁平化”工作制度,印发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本级信访事项处理办法》,实行清单化、限期销号式管理机制,重点信访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市长热线等事项均按时办结。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持续落实耕地占补进出平衡责任,将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要求压实到县区党委和政府,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2.加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力度,推动问题加快整改到位。
3.扎实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牵头做好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4.持续推进土地会商制度和“标准地”改革,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全面推行项目用地清单制、试行“带方案”出让,不断压缩项目供地时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5.继续做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工作,积极推进森林创建,加快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工程建设。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对县区督查考核。扎实做好湿地公园整改验收,有序推进《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6.继续推进全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地面沉降骨干监测网项目建设,推进采矿权动态监测,做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