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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MB0U771795/202208-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高新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亳高新平安组〔2022〕3号
发文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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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高新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亳高新平安组〔2022〕3号
发文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5
关于印发《亳州高新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5 11:27 信息来源: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新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根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7月2023年6月份,在全范围内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相关单位积极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职责,形成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摸清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底数,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健全完善全预防成年违法犯罪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作能力,构建全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及司法等全方位未年人保护体系。总结实践经验,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品牌,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从根本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势头,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高新区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一体推进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一)突出重点,深化未成年人思想教育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宣传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举措和成效。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树立新时代青少年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青少年见贤思齐、知行合一。

(牵头单位:区党群办,责任单位:教育局、区团工委,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2.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刑法》《民法典》《治安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

(牵头单位:司法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公安区团工委,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3.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增强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组织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专题禁毒宣传活动进校园、进课堂,营造浓厚的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区党群办区教育分局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二)积极推动,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4.强化家庭保护,积极创建和谐良好的家庭环境。增强全社会的家庭教育意识,杜绝家庭暴力,以良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地见效,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培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纳入讲座内容,注重讲授预防性侵、防范学生欺凌、反拐、防溺水及自护自救等内容,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畅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保障专线畅通,保证专人接听,及时倾听妇女儿童心声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办案过程中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特别要及时就地化解易引发案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牵头单位:妇联,责任单位: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5.强化校园保护,着力建设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健全完善专业教师人才队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防范性侵教育、防范学生欺凌教育,加大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力度,强化心理疏导,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中小学要加强管理,防范未成年人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完善建立渠道畅通、沟通及时、信息共享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增强学生防范意识,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建立未年学生毒品预防、欺凌防控、性侵防范等工作机制,及早预、震慑学生欺凌和暴力。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足未成年学生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贯彻落实省检察省教育厅《检教同行 爱护未来 关于实施弱势困境儿童特别护行动的意见》。建立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做好教职员工准入环节无犯罪记录查询工作。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考评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6.强化社会保护,努力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树立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开展“护苗”“净网”等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各类出版物经营企业及文化用品商店、电子产品商店等学生经常购物的场所进行排查整迨,坚决清理含有淫秽色情、血腥暴力等有害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压实网吧、酒吧、旅馆、宾馆、歌舞厅等特定场所责任,落实限制未成年人进入制度。监督商场、超市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行为。加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为重点青少年提供关爱帮扶。积极引导社会爱心力量参与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的帮扶目。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服务未成年人心理需求。加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力度,提升心理健康教师能力水平,定期对未成年人及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针对重点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等服务。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父母离异、单亲家庭教育监护不足,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履行委托照护责任,定期走访联络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心理、人格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区专项办,责任单位:区党群办、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区团工委,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7.强化网络保护,共同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做好全区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公众号、贴吧、论坛、微信群、QQ群等,严防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蔓延。加强网吧监管,对网吧按时检查,对容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对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促进网络运营者承担网络安全主体任,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过滤不良信息,为未成年人营造绿色网络环境。

(牵头单位:区专项办,责任单位:区党群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三)多方联动,强化重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

8.加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动态排查和跟踪管理。坚持党委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为基本作战单元,充分整合辖区内政法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城乡社区资源力量,广泛拓展线上线下渠道,扎实开展重点未成年人动态排查,全面摸清重点未成年人底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底数,掌握潜在的风险隐患,为开展专项行动夯实基础工作,深入了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及时发现、预警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稳妥处置涉及未成年人的热点事件。

(牵头单位:区专项办,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9.教育矫治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对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以及拒不接受或者拒不配合矫治教育措施等情形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对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专门教育,在专门学校实行闭环管理。对不履行监护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加强对在校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结对帮扶,健全完善三级帮扶机制,以学校、家庭为主体,通过建立“爱心妈妈”“爱心家庭”等,加强家校联系,加强亲情链接并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其特别关爱。

(牵头单位:区教育分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区司法分局、区妇联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10.联系服务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对有就学意愿的闲散未成年人,鼓励和支持其接受职业教育或继续教育;对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闲散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发动村(社区)工作者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社会力量参与闲散未成年人的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树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区教育分局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11.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筑牢留守儿童救助保护网络。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针对性地开展困难帮扶、课业辅导、亲情关爱、人际调适、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关爱帮扶服务。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责任单位:区团工委、区妇联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12.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建立心理干预队伍,引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走出心理阴影。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开发、承接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料和帮扶工作。要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条件,巩固家庭亲情纽带。对父母被判刑且无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民政部门应承担临时监护职责。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分局、区妇联、区团工委,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13.保护安抚受侵害未成年人。对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保护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抚慰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引导受侵害未成年人回归健康成长生活,避免受侵害未成年人向违法犯罪施暴者转变。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分局、区司法分局、区妇联、区团工委,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

三、工作步骤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营造氛围(2022年7月)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注重协作联动,加强衔接配合,互通有无,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使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主攻重点,创新举措(2022年8月-2023年4月)

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清单,列出时间表、任务图,围绕重点、关口前移、分步实施,力促教育、预防和打击有效闭环,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1.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挂钩帮教(2022年8月)。全面开展排查摸底、梳理建档、挂钩帮教、关护矫治等集中攻坚行动,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动态更新有关未成年人台账,针对重点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帮教工作。

2.着力源头防范,依法教育引导(2022年9月-2022年12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被害人救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保护制度,开展社区矫正、结对帮扶、专门教育等帮扶帮教工作;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等重点场所,互联网传播、烟酒经营等重点领域的管理,监督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关心关爱、正向引导、监督帮扶作用,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深挖经验做法,积极培树典型(2023年1月-2023年4月)。强化定期跟踪督导,每季度召开案例研讨会,从个案中查找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规律、倒逼责任落实。积极树典型、创亮点,及时总结挖掘经验做法并推广实施。政法机关和有成员单位通过发布查办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固化机制,总结提升(2023年5月-2023年6月)

深入分析总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验,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品牌。

四、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确保全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建立协调机制。在党工委平安高新区建设领导小组下,依托党工委平安办,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社综局、区党群办、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司法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及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等20个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社综局。区专项办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定期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可参照区级做法,尽快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况及时向区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社区管理中心、十九里镇要针对本地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各成员单位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督导问责。区专项办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下沉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把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隐患突出的单位,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附件:全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附件:

 

全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长:魏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牛淑湘  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朝阳  区社综局局长

  员:白    区党群办主任

赵绍宇  区财政局局长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永超  区教育分局局长

    区司法分局局长

陈翔宇  区公安分局局长

    区人社局副局长

   区团工委书记

    区妇联主席

孔祥中  第一社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罗振宇  第二社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李桂芳  第三社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第四社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刘大刚  第五社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第六社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第七社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第八社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张晓松  第九社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十九里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局,张朝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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