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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1341600B12840218U/202212-00015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2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日期: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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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2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日期: 2022-12-29
2022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9 16:26 信息来源:亳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评查的范围是2022年1月1日后归档的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借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做法,市、县区5个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参评。每个参评单位抽取1-5月份每月10号归档的符合评查条件的第一个卷宗(当月10号没有归档卷宗,时间顺延抽取,抽到终止卷宗或刑事认罪认罚卷宗为无效卷宗),民事、刑事类法律援助案卷各5卷,总计50卷。市局抽调执业5年以上的优秀律师组成案件评查组,对案卷进行集中分组评查,现场打分并签名。评查打分统计由市局公法科、法援中心两名人员共同进行,现场完成。对拟定不合格等次的案卷,另外组织律师复查、实地核实后确定评查等次。

     二、评查结果

此次50卷参评案卷中,评定为优秀等次案卷(90分及以上的)39卷,占总数78%;良好等次案卷(80-90分)10卷,占总数的20%;合格等次案卷(70分—80分)1卷,占总数2%;没有不合格卷(低于70 分)。总体上而言,我市法律援助案卷质量优秀率提升明显,反映出我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整体处于较好水平,办案的各个环节基本达标。主要体现在:多数案卷承办人会见接待及时、会见接待内容完整、笔录规范,会见接待达2次以上;能够根据案件需要制作阅卷材料,有案件事实、主要证据、阅卷意见,各项内容较为详细;调查取证没有出现明显疏漏;所提法律意见主要观点能被办案机关采纳;能够针对焦点发问,围绕三性进行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有分析论证;承办人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卷宗材料能够反映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办理案件的全过程。

从全市案卷质量情况来看:涡阳县、谯城区优秀率排名全市前列;市中心、蒙城县、利辛县优秀率排名靠后。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援助承办质量不高。个别案卷阅卷材料严重缺失,重要或者关键性的阅卷材料没有入卷,阅卷笔录简单;辩护(代理)意见缺乏针对性,说理和论证不够充分; 没有及时会见接待受援人,或会见接待时与受援人沟通不充分,未就相关的诉讼风险、权利义务、涉案罪名、辩护(代理)方案等内容作出法律解释,案情核实不全面;侦查阶段的案件,缺少办案律师与办案警官沟通案情的材料;庭审笔录记录过于简单,无法反映控辩双方质证、辩论等重要内容;案卷材料过于简单,无法反映承办律师提供了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法律援助案卷材料不规范。个别案卷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授权书不规范;委托授权权限不明,调解没有特别授权;有的案卷会见笔录全部打印;会见笔录没有按照司法部服务规范要求;有的卷宗代理(辩护)意见格式不规范;属于四类承办律师应向律师事务所报告,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承办情况的案件,案卷材料没有相关报告材料入卷等。归档材料存在填写潦草或有涂改、入卷材料顺序不规范、监督表填写不完整且没有签字、结案后逾期归档等问题。

存在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少数法律援助机构缺乏主业主责意识,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不严,质量要求不高,对存在瑕疵的入卷材料、重要材料的缺失案件未按要求进行完善。二是少数法律援助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能力欠缺,对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缺乏认真细致研究,提出的法律意见质量较差,辩护观点简单或者流于形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重要法律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主动适应新阶段法律援助工作新要求,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主体责任。要依法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着力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落实法律援助各项管理要求,提高法律援助依法管理实效。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要依法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环节监督管理,着力解决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过于集中、案件承办监管空白等突出问题。

    (二)实化监管举措。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首位意识,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法律援助管理与组织实施首要位置,对质量不合格案件实行零容忍,对整体质量不高的办案人员实行约谈通报。要完善质量监管制度机制,全面推行不定期案件质量检查机制,全面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全面推行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定期社会公布制度。要切实加大案件质量综合处理力度,紧盯不合格等次案件不放松,采取不发办案补贴、通报等举措,倒逼承办人提高质量。

(三)深化整改落实 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要针对评查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查摆,尽快进行完善补充,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重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应用,对优秀案卷的办案人员,可以按规定进行适当奖励。要全面对标和严格执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要求,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指导,着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亳州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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