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为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明确提出2022年省财政厅调整安排2亿元支持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工作的部署,根据省领导指示,在借鉴广州、深圳等先发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安徽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体系试点建设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和《安徽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征求、合理吸纳省有关单位和部分金融机构意见,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了《办法》。
二、开展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工作必要性
一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工作”。2022年省委9号文明确提出,要尽快开展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助力企业纾困,并列为重点督查工作。
二是有利于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深圳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市财政累计拨付风险补偿资金3.74亿元,累计贷款6974亿元。广州设立规模4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累计放款300.99亿元。深圳、广州等地的经验表明,风险补偿资金促进了信贷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明显。
三是有利于缓解科技企业融资贵的矛盾。风险补偿资金机制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从调研情况看,广州、深圳等地通过风险补偿资金机制,入库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为5%,较其他方式贷款利率下降1-2个百分点。
三、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平台丰富的数据资源、线上系统优势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以数字金融技术为手段,试点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开展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工作,构建政府、银行、担保、征信多方协同联动、精准高效的科技企业贷款服务体系。建立动态评价机制,发挥评价正向激励作用,逐渐形成银行、担保机构积极运用政策工具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工作任务
(一)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将2022年原用于向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资的2亿元资金进行调整,用于试点设立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池。在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对资金池的运营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并经省政府审定后,视情况增加规模。
(二)建设科技企业名单库。
1.建立企业库。由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省征信公司等单位通过平台归集、企业平台注册登记方式共同推动引导企业入库,建立科技风险补偿资金企业库。
2.入库企业条件。突出企业科技属性,放宽入库标准,入库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在安徽省或在安徽开展成果转化、投资经营。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
(五)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3.入库企业分类。突出分类管理,坚持“宽进细分”原则,综合科研项目成果、政府认定企业类型、成立年限、企业规模、纳税信用等级等指标,通过数字模型自动对入库企业分类,每个类别设定上限贷款额度,以实现精准贷款、分类管理。
4.名单在线推介。省征信公司通过平台向金融机构在线推介最新的入库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评分、关联图谱等征信产品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全息画像服务。
5.名单动态管理。省科技厅牵头开展入库企业梳理工作,定期清理不符合入库标准的企业,做到入库企业有进有出、动态更新。
(三)设立科技企业融资专区。
1.政策产品在线发布。开设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专区,集中发布各金融机构面向科技企业的融资服务产品,宣传各级政府面向科技企业的扶持政策。
2.线上融资对接。企业通过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专区发布定向、不定向融资需求。定向融资需求直接推送至企业指定银行。不定向融资需求首先推送至融资需求广场,由各银行抢单提供服务,若超过3个工作日无银行抢单,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评价排名依次推送对接任务。
3.线上融资审批。银行接到企业融资需求后,依据机构内部信贷管理办法开展企业融资审批。
(1)线上直接审批。对于符合线上审批模型条件的贷款项目,直接完成贷款审批并将最终审批授信结果反馈至平台。
(2)线下尽调审批。对于需要进行线下尽调的贷款项目,银行开展线下尽调,尽快完成贷款审批并将最终审批授信结果反馈至平台。
(3)担保征信审批。对于银行审批需要补充担保的企业,由银行通过平台将融资需求推送至合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平台反馈至银行,由银行完成担保贷款审批并将最终审批授信结果反馈至平台。
(4)信息数据共享。完成授信后,银行每日向平台同步放款、还款、逾期等业务信息。支持有条件的银行、担保公司通过系统直连的方式与平台进行业务数据实时交互。
(四)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拨付。
对符合资金池补偿条件的科技企业贷款,形成不良贷款或担保代偿后,银行或政府性担保机构通过平台向风险补偿资金管理部门提交风险补偿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资金管理部门通过平台进行在线审核与补偿资金发放;对于通过监管部门评价优秀的金融机构,可以对补偿申请优先发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依规接受相关审计。
(五)科技企业贷款业务跟踪评价。
1.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各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融资的累计贷款金额、累计服务企业户数、当季新增贷款金额同比增速、当季新增服务户数同比增速、平均利率、不良率以及企业融资获贷率、服务期限等。
2.评价方式。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制定评价规则,省征信公司基于平台掌握的各金融机构业务明细数据,按季度对各金融机构科技企业贷款推进工作进行评价,自动加权计算出综合评分进行排名。评价结果及时发布,并作为相关考核奖励、优惠政策的实施依据。
3.评价结果运用。
(1)评价结果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考核,并作为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的“省政府考核情况指标”评价内容。
(2)对于评价优秀的金融机构,对其申请的风险补偿资金优先审核,同时适当提高风险补偿比例。
(3)对于企业未指定金融机构的申请项目,由平台向评价优秀的金融机构优先推介。
五、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和资金池管理办法等,征求各方形成一致意见后,报送省政府领导审示。
(二)报批阶段(2022年2-3月)。修改完善方案办法,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完成审批程序,确定受托管理机构,将2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受托管理机构。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底前)。争取印发《安徽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体系试点建设方案》和《安徽省科技企业贷款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建设科技企业名单库、设立科技企业融资专区等,正式开展试点工作。
(四)试点总结阶段(2022年4月份后)。1年后对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池运作情况以及各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必要时更新相关制度。
六、工作责任分工
(一)成立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体系试点建设联席会议,会议召集人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省征信公司等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二)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政策解读联系人:省科技厅资管处崔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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