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审计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600746755725Y/202206-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其他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审计局关于推行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1
索引号: 11341600746755725Y/202206-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其他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审计局关于推行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1
亳州市审计局关于推行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15:18 信息来源:亳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审计局制定了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审计局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审计行政处罚事项及执法活动中经常发生的违法行为,编制《亳州市审计机关行政执法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作为全市审计机关普遍适用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依据。

二、对《免罚清单》所列企业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全市审计机关应当结合该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判断,对触及安全底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得免予处罚。导致生态环境损害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不适用免罚清单的规定。

三、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符合免予行政处罚的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应当完整记录并提出认定意见,经所在业务部门、法规审理部门和分管局领导逐级审核审批后,由审计机关业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涉及免予行政处罚的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的相关资料经整理后要一并归入相应的审计项目档案。

四、实施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履行告知承诺程序,填写《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审计机关要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加强对符合免罚规定的企业和当事人的教育,督促其认识自身错误,增强守法意识,改正违法行为,自觉履行承诺。

五、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循适用程序,准确把握适用尺度,既要体现执法温度,又要防止借“免罚清单”消极执法,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Copyright©2024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4157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审计局 联系方式:0558-555536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7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