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亳芜园区、谯城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2〕436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2年亳州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亳安办〔2022〕23 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7日
2022年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强房屋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活动主要内容
今年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为: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研究落实举措。持续推进《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学习宣传到建筑业企业,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心得体会、主题访谈等形式,推进重要论述和电视专题片入脑入心,建立安全宣讲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地生根。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学习活动。
1.通过开展“住建部门安全负责人带头讲安全活动”,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人互动讲安全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电台专访”“公开课”“大讲堂”“大家谈”“班组会”等活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活动。可开设专题专栏、培训辅导、大讲堂、公开课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学习,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建筑工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积极举报反映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2.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创新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案例交流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身边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源头治理。通过组织“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专家入项目、专家入工地,深入讲、一线工人互动讲,督促企业、在建工地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建筑企业职代会要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力度。对建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联合当地主流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三)深入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及安全专项整治的专题宣传。
1.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专题宣传。广泛宣传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15条硬措施、91项大检查重点工作举措,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执法执罚、打非治违,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题宣传。突出安全生产大检查、“一业一策”专业化精准治理等工作,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专题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要求和举措,积极宣传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四方责任”(房屋所有权和使用人安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推动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
4.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专题宣传。采取抖音、微视频,“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和举措,广泛宣传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八项整治重点、八条刚性措施,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5.开展“四个一”执法服务。坚持“精准执法+指导服务”,集中开展“四个一”执法服务活动(向工地开设一次安全宣讲、发放一套普法资料、开展一回说理式执法、推送一批典型案例)。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之星”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邀请专家,对在建工地进行深度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举措。
6.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联合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取得的重要成果、显著的工作成效,开展典型经验集中宣传推广报道。
(四)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主题、市安委办通知要求,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开设安全宣传展台,宣讲房屋安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管理、物业管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安全常识及遇险遇灾的自救互救方法,督导企业和项目充分利用户外LED电子屏、封闭围档、施工现场等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制度规定、安全标语口号,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制作公益广告、抖音、短视频等,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五)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我省发生的多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和省安委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105条工作举措。突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严格老旧危房、城镇燃气等安全管理,以案示警,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我省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安〔2022〕1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90号)、《关于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测试的通》(皖安办〔2022〕4号)、《关于印发亳州市住建系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四个预案的通知》(亳建管〔2022〕14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有限空间、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防水排涝、消防等多发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及时填报应急资源普查信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补充应急救援物资,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科学有效做出处置,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开展网络知识竞赛。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求,积极参与,通过链工宝 APP,组织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
三、“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主要内容
2022年“安全生产走基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主要内容为:
(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统筹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落实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二)开展“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
利用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http://220.178.10.89:8099)和市长热线“12345”,“12350”举报投诉热线及微信、微博等举报方式,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问题,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集中组织观看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专题展,开展近年来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培训班,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时刻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制作建筑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建筑企业负责人集中观看,以案示警。
(四)组织曝光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自建房等安全集中治理;打击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生产安全事故追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重大风险隐患治理、社会公众举报等,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成效和有效做法,曝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正反典型案例每月20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
(五)开展“一把手”访谈活动。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访谈,发表安全生产署名文章。
(六)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组织开展住建领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活动,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开展安全随手拍活动。
6月20日前,紧扣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建筑行业特色,实景拍摄身边的“安全生产月”有趣宣传标语,注明“安全生产月”投稿,向中国安全生产网微信公众号发送私信,或发bzjwjgk@163.com 邮箱。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广泛动员发动,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筑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起“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三)围绕主题,广泛宣传。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主题,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采取“互联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将建筑行业的文化艺术搬上“安全生产月”大舞台,推动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向纵深发展。
请各县区确定1名联络员,6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一并报市住建局建管科。活动期间,请各县区每周五将好的活动做法、特色项目及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发送指定邮箱,我局将择优报送市安委办和省住建厅。
请各县区住建部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0558—5122562,电子邮箱:bzjwjgk@163.com
附件: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走基层”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